县残联深入贯彻落实沙洋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
为保障我县残疾儿童康复权益,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沙洋县残联积极贯彻落实《沙洋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深入开展2020年度沙洋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
《沙洋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是上年我县出台的提标扩面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政策支撑。方案细化救助标准为手术类、辅具适配类和康复训练类项目。对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四类受助儿童进行一次性补助,自付合规费用在3000元以内(含3000元)的据实补助;为有辅具需求的残疾儿童配发轮椅、矫形器等基本辅具;对有康复训练需求且有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明确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进行分年龄段补助:0-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6万元,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7-10周岁为每人每年1万元,年训练时间不少于6个月;11-14周岁为每人每月400元,年训练时间不少于6个月。
今年初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我县100余名在机构训练的儿童不能正常参加康复治疗。为了保证儿童康复训练不间断,沙洋县残联积极协调各定点儿童康复机构及时开设线上课堂和提供送教***服务,动员家长在家做好家庭疗育,同步跟进各机构网上训练进度,尽最大努力保障儿童康复效果,使残疾儿童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