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现场宣传咨询活动与你携手共创高明品质消费生活
2018年3月15日上午,高明区消委会、高明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在荷城广场开展以“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暨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活动”为主题的大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现场活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消费维权知识进行宣传推广,向全社会倡导诚信经营、品质消费和依法维权的理念,促使社会公众共同关注并参与消费维权工作。现场活动亮点纷呈,内容丰富多彩,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本次现场活动邀请了区政协副主席吴文硕致辞。他表示:过去一年,是我区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关键之年,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宣传引导力度不断增强,工作效能不断提升,社会共治体系不断完善。如区市场监管局与区文体旅游局、区人民法院联合在美的·鹭湖森林度假区设立全市首个旅游市场监管办公室、旅游巡回法庭综合模式试点;区消委会在全区试点推行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机制,这些举措在全市乃至全省都是走在最前列的,得到了商家和消费者的广泛支持和好评,也对我区扩大消费需求、促进消费增长,激活消费市场,促进地方经济持续稳定向好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他要求:各企业商家要抓紧“品质消费”这个难得的机遇,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争创放心消费示范点,不断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各单位、各部门也要紧扣消费维权年主题,大力实施放心消费示范工程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水平,为我区消费品质的提高创造有利条件,助力我区先进制造强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空港经济区建设等重点工作,为我区实现跨越式大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活动揭晓了前期区消委会、区文明办、区平安办、区两建办共同举办的寻找“2017年度十大最美消费维权商家和十大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评选活动中获选的企业和个人,并为获奖企业和个人颁发牌匾和荣誉证书,其中美的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盈香生态园等10家企业获得“十大最美消费维权商家”荣誉称号,黄世希、严剑锴等10名同志获“十大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荣誉称号。通过开展评比活动,展示了我区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风采。活动现场还为我区首批施行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的商家颁发牌匾,通过商家承诺、消委会监督的联动模式,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区消委会和有关成员单位以消费维权成果展览、派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市民现场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果、普及消费维权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区消委会和有关成员单位现场解答市民咨询、按照各单位职责受理和转办消费投诉,并由区市场监管局配备“食品安全流动快速检测车”为市民免费提供食用农产品快检服务,吸引了大批市民踊跃参与现场活动,场面十分热闹。受邀领导、嘉宾与市民一同参观2017年消费维权领域的工作成果和亮点,展示了有关职能部门取得的工作实绩,体现了我区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重视。
消费维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下阶段,高明区将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强化行政部门监管合力,不断完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机制,努力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共创高明安全放心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