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专业化物业服务收费信息不透明问题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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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3日发表
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
二、整治内容
(一)未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信息的问题;
(二)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受托作为公共收益管理人,不按要求定期公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支出情况,违规擅自使用公共收益的问题;
(三)受委托代收水电气暖等费用时,违法加价或违规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费用。不按要求公示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情况的问题;
(四)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的问题。
三、投诉渠道
县住建局(房地产保障中心):0719-3250157
房县房地产保障中心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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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08:42:0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