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六个必须规范企业年检行为
本网讯(通讯员向文鹏、柳东平):近日,县工商局印发了“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执行情况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肃企业年检和执法办案工作纪律的通知”文件,要求工商系统服务企业年检工作必须做到“六个必须”,进一步优化县县域经济发展环境。
企业网上申报年检必须于5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经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通过,不符要求的及时退回,并以规范、明晰的审查意见指导企业补正。企业提交书式年检资料后必须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书式审查,凡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规定的,一律通过年检,需要对实质内容核实的除外。年检中发现企业有违反企业登记管理规定行为的,必须先报县局注册分局、公平交易分局批准立案后,才能启动案件调查程序,未经立案不得查阅企业帐目。对外资企业的调查必须经市局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授权手续,且以市局名义立案查处。必须遵守案件查办事权界定,不得越权办理。逾期未年检企业统一由县局登记注册分局处理。必须严肃年检工作纪律。严禁借年检之机强制收取会费;严禁借年检之机搭车办案;严禁滥设警示信息;严禁对企业乱检查,滥用强制措施;严禁经济检查机构超越职权直接办理企业年检事项。
(责任编辑:庞东 编审:舒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