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纳雍县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6.25河南商丘”等火灾事故教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消除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着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消防安全集中整改成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配合,业主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各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实现隐患闭环管理,着力提升消防应急处置能力,增强人民群众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二、组织机构
根据整治工作需要,决定成立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育科技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民政局、县文广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和各乡镇(街道)乡镇长(办事处主任)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局,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具体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三、整治内容
(一)全面开展建筑主体消防安全整治。开展针对全县所有住宅小区、学校及教育培训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场所等民用及公共建筑等建筑主体消防安全的排查整治,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的、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责令相关业主单位完善手续;对防火间距不足的建筑,督促落实做好火灾应急消防措施,对违规搭建,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拆除
(二)持续开展电气线路乱牵乱接整治。加强对城乡社区、农村村寨建筑外墙乱拉乱接、敷设不符合规范的电气线路及建筑设施内乱拉乱接的电器线路的清理改造工作,定期开展电气线路安全检查及维护;积极开展规范用火用电宣传,严厉打击各类场所电瓶车违规充电、违规使用电器,私搭乱接线路等行为;加大学校、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学生宿舍等违规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的整治力度。
(三)全面开展消防生命通道整治。对全县消防通道及疏散通道占用情况开展一次大排查,重点检查住宅小区、经营场所、公共建筑等场所的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存在违规堆放的物品及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防护窗,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通道情况,依法依规对占用、堵塞、封闭通道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打击,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对各类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等区域消防车通道及消防疏散通道实行标准标识化管理,未设置消防车道的,要督促立即规划设置,消防车通道宽度不足的,要督促进行车道扩宽。
(四)全面开展消防基础设施整治。对燃气管道进行维修维护,规范液化气瓶、生物燃料等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和存放;对住宅小区、经营性场所、医疗教育机构、福利机构所等场所的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源等消防基础设施进行维护;对未按规范和相关要求配备灭火器、未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的,及时按规范要求配齐;消火栓、消防水源等消防器材损坏的,及时进行检修和更换。
(五)持续开展小型性经营场所排查整治。利用“黔小消”APP持续对沿街门面小型生产经营场所、商业综合体内小型经营性场所、住宅小区内的小型经营场所开展不间断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是否使用大量可燃装修装饰材料,经营区与住宅区是否进行有效防火分隔,经营性场所内员工是否具备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是否存在违规增建“夹层”等;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督促整改,对无法整改的坚决依法予以处罚、关停;对沿街铺面违规住人、违规增建“夹层”等行为联合执法,督促违规人员搬离场所。要督促农贸市场管理单位加强巡查,采取定时断电、断水措施,防范违规住人。
(六)全面开展“住改商”专项整治。对擅自改变使用性质,违规将住宅增建“夹层”擅自改为商业用途的村民自建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住宅小区等进行摸排,重点摸排违规住人情况,并按照相关要求对其进行清理整治。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由供水、供电部门限制用水、用电,同时,县自然资源局对其违法改建行为依法处罚。严格查处利用非法建筑违法违规租赁和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其立即整改,对不按规定整改的,供水、供电部门限制用水用电,自然资源等部门依法查处。。
(七)全面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定期组织对学校、培训机构、幼儿园、托儿所、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娱乐场所、客运站等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使用易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建筑物等问题,督促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采取严防严控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八)全面开展工业园区及工业企业整治。对工业园区及工业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对违规在厂房内从事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进行重点整治。督促工业园区及相关企业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定期检查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消防安全隐患自查,火灾隐患自除,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九)全面开展仓储物流场所整治。定期对各类仓储物流场所、城乡接合部小型仓储物流场所和冷库、冷链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联合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动火审批制度,严格值班值守和巡查检查;严格落实“六个严禁”和“一个必须”。
(十)全面开展废品回收站点整治。对全县废品回收站点进行联合整治,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建筑消防设施损坏、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违法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等问题。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废旧金属回收站点的监督管理,强化检查、巡查,发现站点回收有消防水***、消火栓接口、消防水带接口、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要查验回收物品登记记录,深挖物品来源和案件线索,严厉打击盗卖消防设施器材、收购赃物的不法分子。
(十一)全面开展企业和群众私存易燃易爆、燃油和化学品清理整顿。严厉打击私存私售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5日前)。
(二)全面排查(7月6日至7月31日)。
(三)集中整治(8月1日至10月31日)。
(四)总结验收(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压紧压实责任。
(二)强化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查指导,从严追责问责。
文件原文
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纳雍县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