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全面开展燃气报警系统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5月27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燃气报警系统使用,保障城市燃气安全运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按照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总体安排,近期将在沈阳开展非居民用户燃气报警系统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燃气报警系统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将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市燃气集团等部门配合,重点对拒不安装燃气报警器的非居民用户实施行政处罚。
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的规定,商业燃具或用气设备应设置在通风良好、符合安全使用条件且便于维护操作的场所,并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和切断等安全装置。因此餐饮行业的燃气单位用户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非居民用户应安装商业用途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不得以家用产品替代。在安装过程中,非居民用户应根据使用的燃气类型选择相适应的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产品,并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安装工作,以确保安装质量及燃气报警装置的正常运行。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和城镇燃气管理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负责人最后说。(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