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息烽仁都建材有限公司石灰岩矿扩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004130
贵州息烽仁都建材有限公司石灰岩矿(扩界)位于息烽县永靖镇管田村与马当田村交界处,行政区划属于息烽县永靖镇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06°43′53″~106°44′07″,北纬27°07′04″~27°07′12″。作为贵州息烽仁都建材有限公司水泥生产线砂石原料矿山,于2004年3月开始获得采矿证,并于2010年7月换发采矿许可证到2013年5月又获换发采矿证至今,目前已经停止生产。根据贵阳市国土资源局文件“筑国土资矿通[2013]1237号《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同意贵州息烽仁都建材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山采矿权调整矿区范围(预设)的通知》,调整后的石灰岩矿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坐标圈定,面积为0.0606km2,准采标高+1200m—+1135m。建设规模为年产砂石30万t;主要产品为水泥用碎石;服务年限为13.7a;项目投资305万元。
目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由贵州省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研究院编制完成,该报告书简本现已在本网公示。
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本项目的建设存在的相关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在公告发布10日内,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写信等发表关于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评价单位:贵州省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研究院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桃溪路51号
联系人:申卫
联系电话及传真:0852-8400952
建设单位:贵州息烽仁都建材有限公司
地址:息烽县永靖镇马当田村
联系人:王家彦
联系电话:180****9388
贵州息烽仁都建材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0日
贵州息烽仁都建材有限公司石灰岩矿(扩界)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贵州省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研究院
环评证书:国环评证乙字第3308号
2014年3月
目录
1项目概况1
2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1
3 环境质量现状1
(1)环境空气1
(2)地表水环境1
(3)地下水环境2
(4)声环境2
4 总量控制2
5 环境影响2
(1)大气环境影响2
(2)水环境影响2
(3)噪声影响3
(4)固废影响3
(5)生态环境影响3
6 环境风险3
7 环评总结论3
1项目概况
贵州息烽仁都建材有限公司石灰岩矿(扩界)位于息烽县永靖镇管田村与马当田村交界处,行政区划属于息烽县永靖镇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06°43′53″~106°44′07″,北纬27°07′04″~27°07′12″。作为贵州息烽仁都建材有限公司水泥生产线砂石原料矿山,于2004年3月开始获得采矿证,并于2010年7月换发采矿许可证到2013年5月又获换发采矿证至今,目前已经停止生产。根据贵阳市国土资源局文件“筑国土资矿通[2013]1237号《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同意贵州息烽仁都建材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山采矿权调整矿区范围(预设)的通知》,调整后的石灰岩矿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坐标圈定,面积为0.0606km2,准采标高+1200m—+1135m。建设规模为年产砂石30万t;主要产品为水泥用碎石;服务年限为13.7a;项目投资305万元。
2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无冲突,符合产业政策,且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当地就业,保障区域资源供给,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 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引用的现状监测资料,各监测点TSP、PM10、SO2和NO2日均浓度、SO2和NO2小时浓度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说明评价区内TSP、PM10、SO2和NO2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地表水环境
根据引用现状监测资料,响水河三个监测断面均能满足现状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
根据引用的两个水井现状监测资料,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4)声环境
矿区工业场地四周、居民点和水泥厂厂区共布置5个噪声监测点,根据监测结果,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4 总量控制
目矿区不设锅炉,不设生活区,生活污水统一由贵州仁都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厂生活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环评建议水污染总量控制指标统一纳入该项目,本项目不设总量指标。
5 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矿山在正常开采情况下所排放的废气污染物TSP对周围环境浓度的贡献值均不超标,在各种设计气象条件下,污染源正常排放时,各关心点的预测值叠加背景值后也未出现超标,因此该项目对整个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不大,不会改变当地大气环境功能现状。
(2)水环境影响
由于矿区工作人员全部在水泥厂厂区就餐,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全部排入水泥厂厂区污水处理站(本项目生活污水已纳入处理站处理)。
采场、排土场及工业场地设置截排水沟及相关水土保持措施,设置拦沙坝,在露采排土场下游设置沉砂池,堆放废土时层层压实,雨季降水汇入沉砂池可降低主要污染物SS浓度,经沉淀后的雨水可作为生产降尘,对下游水体影响不大。
随着矿山深度的开采,矿床地下水可能会得到不同程度的疏干,地下水水位会下降。因此,项目在开采过程中,随着开采面扩大和开采深度的增加,将使矿床地下水得到不同程度的疏干,会对地下水水量产生一定的影响,矿区内的泉点水量可能会减少或干枯。
项目在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可能会对地下水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经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对地下水影响不大。
雨季项目通过截排水沟收集淋滤水导入沉砂池中沉淀后用于生产或直接外排,对地下水的水质影响很小。
(3)噪声影响
根据噪声影响预测结果,本项目采取相应的噪声治理措施可以实现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影响
本项目各项固废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对当地环境无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
工程建设所产生的水土流失影响,可以通过多种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加以消除或减免,把工程水土流失影响降低到最小。因此,只要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影响不大,从水土保持的角度看,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6 环境风险
通过加强管理、从多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项目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概率较低。
7 环评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施清洁生产、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补充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