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算机安全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粤计安协[1999]第01号)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公安厅、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计算机安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协会受广东省计算机安全监察处的委托,特制订我省计算机安全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一、培训机构
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协会下设教育培训部,具体负责计算机安全培训工作。协会教育培训部设在黄华路24号院1栋2楼中,邮编510050,联系电话83111281,传真83111279。
二、培训考试点
省直单位、各行业或各系统、各市公安局、人事局,凡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均可向省计算机安全培训考试办公室申领《计算机安全培训考试点备案表》(附表1),经批准后即可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凡被省培训考试办公室授权的培训点,须接受本地市级公安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一)授权培训考试点的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培训组织和管理制度;
3)有相应的教学场所和教学设施;
4)具备无纸考试环境,即拥有40台以上进行联网的奔腾5型计算机培训基地;
5)具备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员和管理人员;
6)有必要的图书资料等。
(二)培训考试点师资
培训考试点师资要由省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协会组织培训,经省计算机安全培训考试办公室考试合格后发证。培训师资每年要进行一次资格审核,对不称职的,由省计算机安全培训考试办公室取消其培训师资资格,培训师资在授课时,须持证上岗。
计算机安全培训教员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相应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工程技术人员,或相应专业工程师、讲师;
2)熟悉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知识和国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法律法规;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操作示范能力或有一定的教学经验。
三、师资培训班
定于9月下旬在广州举办首期师资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培训点必须选派3名以上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各市公安局、人事局也应各派1人参加。凡需设立培训考试点的单位,须将待培师资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现在从事工作情况、电话、传真、所在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等基本情况,于9月6日前报培训考试办公室或协会培训部。省直单位由各系统主管部门、各市由公安计安部门统一上报。我们将根据人数及参培意向情况,再作合理安排。
四、教材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和法规相关基础知识》16开 208千字 定价:13.50元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技术》16开 4***千字 定价:29.50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法规汇编》(修订本)16开 631千字 定价:39.00元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法律法规摘编》16开200千字 定价:13.00元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培训习题集》16开 100千字 定价:12.00元
教材由各培训点集中向协会购买,须提前15天预订。各培训点可自行发售必要的讲义。协会备有相关参考书,培训点和学员可来协会培训部购买。
五、培训及考试
培训工作实行四个统一,即***学大纲、***材、统一考试、统一发证。培训时间保证为40个学时,考试办法是:各考试点必须同省公安厅培训考试办公室进行微机联网,采用试题自动生成系统,自动阅盘登统系统和考务微机管理系统,实行无纸上机考试。
有关购买考试微机和软件,运行网络系统和考务管理以及证书成本等花费每学员80元计。
六、培训管辖
1、省公安厅培训考试办公室和省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协会培训部管理、指导、监督、检查省直有关部门、行业、系统和各市培训点的培训、考试情况,当培训点有15%以上的参训人员考试不合格或师资不按规定授课者,有权取销该培训点的培训资格。
2、省考试办公室和协会培训部除负责培训师资外,还负责培训省数据通信局和21个地级以上市数据分局主管计算机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系统管理员。
金融、财税、证券等重要部门、行业地市级以上主管计算机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系统管理员的培训工作也由省考试办公室和协会培训部负责。
3、各市公安计安部门是本地区计算机安全员培训的主管单位,各培训点要接受其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市的培训情况由各地公安计安部门向省公安厅培训考试办公室负责。
4、学员可到所在部门、行业、系统的授权培训点报名,也可到所在地段的授权培训点或直接到协会培训部报名。为了合理安排学员培训,请各单位需要培训的学员,填好“计算机安全员培训报名表”(附表二)于9月20日前报培训考试办公室或协会培训部。
附:表1 计算机安全员培训考试点备案表
表2 计算机安全员培训班报名表
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协会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