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鞍山市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中心新址改造修缮工程(电梯自动扶梯)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鞍山市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中心新址改造修缮工程---(电梯、自动扶梯)采购已由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审批表2014-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鞍山市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中心新址改造修缮工程---(电梯、自动扶梯)采购,客梯3台、自动扶梯2台。
2.2建设地点:鞍山市后峪小区9号楼
2.3建设规模:项目投资约132万元
2.4计划工期: 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
2.5招标范围: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鞍山市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中心新址改造修缮工程---(电梯、自动扶梯)采购及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须具备:①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能力并有着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的中国境内独立法人;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若为外币注册资金以注册时汇率为准进行折算);投标人必须为所需采购电梯的原品牌生产厂家;具有电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明细表乘客电梯中曳引式客梯C级、自动扶梯C级;具有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证书要求为C级;②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提供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市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函;(鞍山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0412-2299295) (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的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6月4日—2014年6月9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00 时至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 年6月4日—2014年6月9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在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6月25日下午14:00时,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2.6万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鞍山市胜利南路49号
邮编:114010
联系人:冯力
电话:5591117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邮 编:114010
联 系 人:洪凤
电 话:0412-5535970
传 真:0412-5535970
电子邮件:lnascx@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