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水利局2014年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工作总结
2014年,鞍山市水利局在市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讲求实效、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拓展渠道,积极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开展。现将我局2014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
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对照《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第八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制定下发了《鞍山市水利局2014年政务公开日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务公开指导思想、范围、内容以及具体要求,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张兴东任组长,副局长孟飞任副组长,其它党组成员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措施,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宣传活动
一是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水利宣传,增强宣传效果。通过LED大屏幕、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发放水利知识资料等形式,组织局各部门的业务骨干进行宣传和解答市民提出水利方面相关问题,既营造了宣传氛围,又确保了宣传质量。在“世界水周”和“中国水日”宣传活动中,印制水土保持宣传折页7000份,全市悬挂宣传条幅55幅,展板30块。二是充分发挥水利网站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以充分反映政务公开工作的进展、成果和经验为主要内容,我局先后在辽宁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和鞍山市政务公开系统发稿40余篇。
三、拓展公开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为了改变以往单一的公开形式,让人民群众多渠道了解水利部门政务信息,我局按照简便易行、规范实用的原则,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渠道进行公开。
1.利用水利平台公开。我局利用市政府政务中心水利窗口这个平台对多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承诺时限进行了集中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把知情权交给群众,真正方便了群众办事。
2.利用政务公开网站和橱窗公开。我局将单位基本概况、有关通知、工作动态和部门职能等各类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界定信息属性后,及时予以公开。我局在该网站公布的信息内容涉及我局的基本情况、领导机构组成情况、水利工作动态、涉水行政审批事项、水利公共服务指南和一些规章制度等。局机关各项政务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水利工作办事程序进一步规范,推进了各项水利工作的顺利开展,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各项重点水利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
3.利用报刊媒体公开。我局水利工程项目在招投标中,均在省级水利网站登载了相关信息,确保水利项目建设的公开、公正、公平。
四、围绕现有不足,积极切实改进
现阶段,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政务公开宣传虽然形式多样,但是还不够生动。二是一些动态信息公布得还不够及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不断提高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
1.加强学习宣传。采取多种生动有效的形式,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文件,领会精神,把握要领,学以致用,推动工作。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使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增强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
2.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及时公布并更新水务动态及部门信息,重视群众意见的反馈,吸纳合理建议,进一步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让百姓了解水利工作,置水利局政务于全社会的注视和监督之下,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重点、有形式、有载体、有承诺、有实效。
3.坚持规定,落实责任。坚持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列入评定工作。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落实部门工作人员的公开责任制,按时开展监督、检查、评议等活动。
4.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实践经验,努力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律性,研究解决政务公开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和一些深层次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推动水务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