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明城镇仙峰路北面场地平整及平山一路角石铺装工程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 | 高明区明城镇仙峰路北面场地平整及平山一路角石铺装工程 | |
二、工程概况: |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建设房产所 2、工程名称:高明区明城镇仙峰路北面场地平整及平山一路角石铺装工程 3、工程地址:明城镇 4、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1、平山一路铺装块石路面宽10米,长324.9米,厚0.5米;2、仙峰路北面场地挖运一、二类土方约10.6万立方米(运距1公里范围内),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 60个日历天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总投资:约187万元 | |
三、投标申请人 报名的要求: |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 (2)、驻现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广东省外企业驻现场建造师必须具备相关工程专业一级资格);没有担任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佛山市(含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诚信手册》; (5)、投标保证金须由报名单位基本帐户转出;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四、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A4复印件,需整本复印及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A4复印件,需整本复印及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管理局监制的标准格式); 4、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A4复印件,盖公章)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佛山市诚信手册》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A4复印件及盖公章)。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和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 |
五、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13年 11 月13日至2013年 11 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招标文件工本费:600元,光盘:200元,售后不退。 地点: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电 话:0757-88833371 联系人:邓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