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到烈士家中动员散葬烈士墓迁入县烈士陵园
王吉辉烈士,男,布依族,出生于1981年8月,家住安龙县坡脚乡坡脚村四组,2000年入伍,2004年11月加入***,服役于某军区某军,上士军衔,坦克驾驶员。2013年4月23日上午10时许,在坡脚乡坡脚村尾野沟甘蔗田里放水的王云飞(王吉辉父亲)发现附近的集体荒山半坡上有火情,危及着周边一千多亩桉树、香蕉林园的安全。当时在家休假的王吉辉得知这一情况后,来不及带上扑火工具,带上附近香蕉园里的几张香蕉叶,第一时间冲进火场扑火。由于运动量过大,吸入烟尘过多,致使多个器官功能衰竭,2013年5月4日,王吉辉同志因伤情过重,经全力抢救无效英勇牺牲,年仅32岁。
为慰藉烈士英灵,按照《烈士安葬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烈士墓的管护工作,对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具有重要意义。7月20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俊一行到烈士家中与烈士家属促膝长谈,动员将王吉辉烈士墓迁到烈士陵园安葬,陈俊同志说:“王吉辉同志在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毫不犹豫挺身而出,献出了自己年轻而宝贵的生命,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当代军人价值,表现出见义勇为、舍已为人的崇高品质。”
烈士家属表示,同意将王吉辉烈士墓迁至安龙县烈士陵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