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欧浦花城二期221地下室单体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城规(示)〔2017〕268号
关于欧浦花城二期22#-1地下室单体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133号地块的建设项目欧浦花城二期22#-1地下室单体修改方案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欧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欧浦花城二期22#-1地下室
三、修改情况
建设单位申请对欧浦花城二期22#-1地下室单体方案进行如下调整:
因22#-1地下室为欧浦花城二期整体地下室的一部分,与其他分区地下室相连,现取消原地下室的两个车道出入口,通过其它分区地下室出入口出入,并对地下室进行优化,增加进风机房及防火门;(详见附图)
因22#-1地下室为欧浦花城二期整体地下室的一部分,因整体地下室方案调整和设计需要,重新调整该地下室与其余地下室的分区界线,该地下室建筑面积由5150.46平方米调整为5047.91平方米,容积率面积由1216.55平方米调整为1204.73平方米,减少的面积纳入到22#-2地下室,停车位数由121辆调整为138辆。(详见附图)
四、调整后方案情况
方案调整后,22#-1地下室,-1层,建筑面积5047.88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216.55平方米, 停车位138个。
五、公示时间:自2017年08月03日至08月14日
六、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七、公示网站:http://gt.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ydgh@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7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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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地下室图(原批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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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地下室图(调整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