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高明区金泉道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研发车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登记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城规(示)〔2017〕184号
关于佛山市高明区金泉道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研发车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登记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德路8号的佛山市高明区金泉道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研发车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登记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金泉道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金泉道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研发车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登记
三、项目情况
佛山市高明区金泉道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研发车间于2013年5月首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载建筑面积1149.75平方米。由于当时建筑面积核算错误,将研发车间的建筑面积“1226.62平方米”错误登记为“1149.75平方米”。现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登记,将建设规模由“1149.75平方米”变更为“1226.62平方米”。
四、公示时间:自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20日
五、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六、公示网站:http://gt.gaoming.gov.cn/ztzl_1/ghgs/
七、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话:0757-88220162
3.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