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组织开展公职人员学法考试
为贯彻落实《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佛山市委宣传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公职人员学法考试的通知》(佛普办〔2016〕27号)的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我区组织开展全区公职人员2016年度学法考试于2016年12月30日开始进行。
此次公职人员学法考试,采用往年的做法,以考代学,以考促学,2016年度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均采用无纸化电脑系统进行,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考试。考试对象为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内容主要涉及《宪法》及相关法;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系列***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党内法律法规;公务人员应当掌握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及行政法知识;2016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我市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考试对象为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考试时间将于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23日期间进行。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具体考试时间。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