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森林派出所选调人民警察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高明区人事局批准,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森林派出所向全省公安系统选调警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选调职位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森林派出所干警2人。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的人民警察;
2、男性,年龄38周岁以下(;
3、大专以上学历,公安相关专业;
4、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5、参加工作满五年(截止时间);
6、会讲流利的粤语和普通话;
7、广东省户籍;
8、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二、选调办法
本次选调实行公开报名,由林业局党组对报名者进行考察,经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地点:荷城米兰路33号高明区林业局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88881539。
2、报名时间:日-31日(正常上班时间);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警察证书、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相片3张(同版)。
(二)资格审查
由区林业局办公室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报林业局党组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许参加选调。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
(三)考察和体检
由林业局党组对报名者进行考察,主要是对报名者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核并查阅被考核者的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初步人选,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递补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再进行体检。
(四)审批
根据选调者考察情况、体检考核结果报区人事局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森林派出所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