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起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平台
“尽管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这个《管理办法》即将在15日正式实施,但其操作还是欠缺具体性。我们希望上一级的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细则配合施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无论是商家,抑或是政府相关的主管部门,当记者与他们探讨交流《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将要实施对销售渠道的影响时,他们都表示了同样的看法。但同时,他们又乐观地表示,“随着这个《管理办法》的出台及其相应的配套细则的制订实施,将为零售商、供应商以及消费者三者之间,搭起了一个公平交易的大平台。”
促进商贸流通业和谐发展
据记者了解,为规范零售商与供应商的交易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促进零售商与供应商平等合作、共同发展,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五部门联合颁布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并从今年11月15日起施行。《办法》对零售商与供应商的不公平交易、损害对方合法权益,限制竞争、损害其他经营者利益的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顺德商贸业内人士指出,《办法》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公平交易规则,其实施有利于构建公平、公正的零供关系,维护零售商、供应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零售业和谐发展。尽管这个《办法》的出台,对推动零售商与供应商在市场公平交易秩序方面将起到促进作用。但是,对于该《办法》的施行,业内人士尤其是供货商对此持保留意见。
应尽快出台具体实施细则
一位不愿具名的供货商陈先生认为,“《办法》的出台固然很好,它说明我们的政府部门已经正视国内商贸流通业内的公平交易问题。这是好的一方面。但是,这个《办法》对于在实际操作中的可操作性,还有值得商榷的方面。”他表示,因为是五个政府部门联合发出的文件,没有明确什么事该什么部门管,结果就有可能出现违规事情,哪一个部门都管不了。如果零售商不执行《办法》中的规定,那么由谁来处罚呢。这一点,《办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是由哪一个政府部门进行处罚。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尽管离《办法》的实施之日不到10日,但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目前还未有接到这个《办法》的正式书面文件。顺德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一位科长表示,他只是在网上了解到这个《办法》的出台与相关的内容,但是,他个人也认为,“这个《办法》太过笼统,执行起来不太好操作,希望省一级政府部门,针对当前实际问题,尽快制定出台相关的可操作的具体细则,以便于在实际工作中由对应的职能部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