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召开燃气领域扫黑除恶宣传培训动员会
2019年5月17日下午,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在新区管委会办公楼4306会议室召开大鹏新燃气领域扫黑除恶宣传培训动员会,新区各办事处建设办负责人、4家燃气企业负责人、20家燃气服务站点负责人共计30名管理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共派发宣传横幅、海报、公告等资料60余份。
会议要求各燃气企业要认真学习上级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普及“扫黑除恶”斗争基本知识,让企业员工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积极主动做好“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在企业所属瓶装燃气服务站点张贴、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海报、横幅等宣传资料,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形成强大的高压态势。
同时各燃气企业要立即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燃气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对在经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规范经营,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的督导、检查工作,并严格遵守以下相关规定:
(一)严禁给非自有钢瓶、超期未检测的钢瓶、报废的钢瓶、残液量超过规定钢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
(二)严禁给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提供气源;
(三)严禁用槽车直接向钢瓶充装燃气;
(四)严禁利用机动车辆或者其他运输工具作为储存场所销售瓶装燃气,生产、销售、运输“黑煤气”,发现相关线索应积极举报;
(五)严禁缺斤少两、以次充好、垄断经营或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六)严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
(七)严禁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
接下来,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燃气企业进行督导、检查,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指导思想,规范燃气企业公平竞争、合法经营,重点打击燃气行业涉黑涉恶现象,一经发现企业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格查处,从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