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召开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方案专题汇报会
为深入推进光明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6月29日上午,光明区召开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方案专题汇报会,会议由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绳万青主持,区委副书记、区长蔡颖出席并讲话。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委编办、区住房和建设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各街道办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司法局汇报了《光明区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送审稿)》及《光明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送审稿)》的起草情况和主要内容。各参会单位结合两个方案内容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作了发言。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认识,认真对待,各区级部门、各街道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上来,充分认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二是要做好统筹安排,配置到位。各区直执法部门、各街道要严格按照深圳市有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一部署,扎实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各区直执法部门、各街道应加强沟通协调,在过渡期内,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及案件处理保持现有模式不变,确保平稳过渡。
三是要确保能够“接得住,接得稳”。尽快制定街道行政执法权责清单、统一的操作规程和执法格式文书,指导街道规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尤其是对文体、水务、住建等新下放执法事项,各相关区直执法部门要会同街道建立跟班学习、实地指导机制。
四是要建立重大疑难案件监督指导制度。建立健全各区直执法部门与各街道的执法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区直执法部门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