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光明中学初中部拆除重建项目基坑支护和桩基检测单位的公告
1.项目名称:光明中学初中部拆除重建项目
2.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光明区光明街道,西接光明大道,南临华夏路。根据概算批复,项目总投资52273.66万元,其中,建安费45305.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478.65万元,预备费2489.22万元。项目用地面积38928.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2932.49平方米,其中,地上47930.37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3977.26,地下30124.86平方米,教学楼地上6层,地下1层。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本项目基坑支护和桩基检测。
4.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2月8日至2022年2月10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2年2月10日18:00
6.报价方式:按照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粤建检协〔2015〕8号)下浮率进行报价,招标控制价为70.7688万元,投标报价上限为招标控制价下浮20%,即56.61504万元。
7.结算方式:本项目以《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粤建检协〔2015〕8号)为计价依据,最终结算按照现场实际工程量计算,经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确认,并按下浮率下浮,以区相关审核部门审定意见为准。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必须包括地基基础检测;(2)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检测能力包含低应变法检测、超声波法检测、钻芯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等)。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所提供的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9楼903室。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88215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