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611等6个地块及公明田寮玉律片区法定图则1416地块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为落实我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推动轨道交通6号线长圳车辆段工程建设,拟对深圳市宝安[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6-1-1、X6-4-1、X6-4-2、X6-4-3、X6-4-4、X6-4-5地块和深圳市宝安[公明田寮玉律片区]法定图则14-16地块规划进行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法定图则情况
(一)深圳市宝安[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6-1-1、X6-4-1、X6-4-2、X6-4-3、X6-4-4、X6-4-5等地块位于东方大道、同观路、科裕路和光桥路围合的区域。X6-1-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2.5;X6-4-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配套游泳池、社区体育活动场地;X6-4-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学校用地,配套九年一贯制学校;X6-4-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3.0,配套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X6-4-4规划用地性质为轨道交通用地,容积率3.0,配套公交首末站、轨道交通场站;X6-4-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供燃气用地,配套瓶装气供应站。
(二) 深圳市宝安[公明田寮玉律片区]法定图则14-16地块位于规划长松路、悦群路、长圳路、银塘路围合的区域,14-1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3.0。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根据最新轨道交通专项规划、2016年蓝线规划,重新划分并调整原[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6-1-1、 X6-4-1、 X6-4-2、 X6-4-3、X6-4-4、X6-4-5等6个地块范围和规划用地性质。调整后新的X6-1-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轨道交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公园绿地,用地面积255249平方米,容积率2.0(不含轨道交通设施用房),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42.7万平方米,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配套幼儿园(21班)、社区管理用房、便民服务站、物业服务用房、文化活动室、社区警务室、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区菜市场、邮政所、公共厕所、通信汇聚机房、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小型垃圾转运站、环卫工人作息房、再生资源回收站等设施;X6-1-2地块用地面积12559平方米,规划为公园绿地;X6-1-3地块用地面积6526平方米,规划为公园绿地+水域。
(二)原规划的瓶装气供应站调整至西侧[田寮玉律片区]法定图则 14-16地块内,结合正在开展城市更新工作的长兴科技工业园更新项目予以落实,新增14-16-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1300平方米,配套瓶装气供应站,备注规划;剩余用地重新编号为14-16-2地块,保持二类工业用地性质不变,用地面积由55515 平方米调整为54214平方米。
(三)长圳车辆段项目在规划实施前需进一步开展详细蓝图设计,深化城市设计内容,用于指导项目整体开发建设。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光明新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光明新区甲子塘大道甲子塘综合大楼凤凰办事处一楼
4.光明新区石亭路玉塘办事处一楼
5.调整地块现场
(二)网上展示
1.http://www.szpl.gov.cn(市规划国土委网站)
2.http://www.szgm.gov.cn(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3.http://gm.szpl.gov.cn(我局网站)
四、展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17年5月9日至6月8日。
五、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
公众意见征询表请寄深圳市光明新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我局地址。邮编518132),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23466724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