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慈善会关于2021年第四批资助对象情况的公示
按照我会《关于资助户籍困难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暂行办法(2013年修订)》《关于资助劳务工重大疾病医疗暂行办法(2013年修订)》和《关于自然灾害和突发性重大事故救助暂行办法(2013年修订)》三个资助办法,经社区工作站(居委会)、街道公共服务办和区慈善会办公室审核,现将我会2021年第四批拟资助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周*华 黄*梅 陈*福 张*先 张*
蒋*凤 黎* 胡* 董*高 刘*英
李*凤 甄*顺 蒲*荣 李*芬 龙*军
陆*黑
(详见***:2021年光明区慈善会第四批资助对象情况简介)。
敬请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3工作日(9月8日—9月10日),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我会反映,并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先生、何先生
联系电话:88211***7
地址: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18楼1825室
深圳市光明区慈善会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