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医疗补充保险保费多少该如何购买
7月4日从市社保局获悉,为完善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购买工作,市社保局提醒市区各参保单位,对2017年企业单位职工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购买工作的规定可要看仔细了。
7月31日前,保费及时汇入市社保局指定账户
已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职工,由单位通过网上申报购买大额医疗补充保险,确认和打印金华市区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购买结算单(简称结算单),及时将保费通过单位对公账户汇入市社保局指定银行及账户(最迟7月31日前汇入),汇款成功7个工作日后,凭加盖单位公章的结算单纸质凭据,到市社保局二楼大厅74号窗口换取***,并进行到账处理。
其中,对其他原到市社保局购买大额医疗补充保险的单位职工,由单位通知本人从即日起且在7月底前携身份证、社保卡,到本人社保卡关联银行的任何网点办理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委托银行代扣手续,为确保按时购买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请于7月28日前在社保卡内及时存足保费。通过银行代扣的职工需缴费凭据的,可在扣款成功后本年度内凭身份证到市社保局二楼大厅74号窗口领取定额***。
另外,无法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可由单位经办人员到市社保局大厅一楼参保科16号窗口拷取单位人员电子文档,并在电子文档中确认购买人员及份数,经单位确认后的电子文档于7月25日前及时报送回16号窗口(购买人员及份数一经确定后,不得再作增减更改),参保科给予打印结算单,购买单位根据结算单及时将保费通过单位对公账户汇入市社保局指定银行及账户(最迟7月31日前汇入),通过会计核算中心支付购买大额医疗补充保险的单位,请在备注栏里填写单位编码,汇款成功7个工作日后,凭结算单到市社保局二楼大厅74号窗口换取***,并进行到账处理。
大额医疗补充保险现每份保费100元保额10万元
那么,如何购买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说,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可以购买大额医疗补充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医疗费用报销、二次补助待遇及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有关待遇。其中,大额医疗补充保险现每份保费100元,保额10万元,份数不限,多份保额累加计算。
购买方式: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相关银行签订委托代扣购买(统一使用本人社会保障卡签约)。
购买时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在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除了通过银行代扣外,也可通过单位组织购买(需提供社保编号、人员名单)。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在每年4—6月通过银行代扣购买大额医疗补充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在每年9—10月通过银行代扣购买大额医疗补充保险。
连续购买10年及以上的报销95%
购买过大额医疗补充保险的参保人员能享受什么待遇?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说,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报销待遇:参保人员大额补充保险待遇与连续购买年限相挂钩,第一年购买的在大额医疗保险额度内报销60%,连续购买二年的报销75%,连续购买三年的报销90%,连续购买10年及以上的报销95%。大额补充保险中断后再次购买的,购买年限从再次购买之年起重新计算。
其中,二次补助待遇为:参保人员连续购买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满3年的,在一个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的住院和特殊(慢性)病种门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补充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个人自负(不含转外地就医个人先自负部分)超3000元部分,由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基金在额度内予以补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补助8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补助50%。
那么,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怎么结算?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仍使用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同时,大额医疗补充保险二次补助待遇什么时候可以结算?终止人员(含死亡、调离金华等)在办理终止手续后直接结算。其他参保对象(除在校学生)于8月底前完成结算,在校学生于9月底前完成结算。二次补助待遇直接打入参保人社保卡关联银行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