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上半年立案查处103宗环境违法行为
今年上半年,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共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03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7宗,移送司法机关3宗,处罚金额291万元,立案数同比增加142%。
今年1月份新《环保法》正式实施,赋予了该局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杀手锏。执法人员积极落实新环保法要求并加大监管力度,开展春雷行动专项执法检查。该局与市环境监察支队联合执法,查处违法企业7家,对光明新区裕丰工业园内4家污染企业的污染设施实施了查封、扣押强制措施。这也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深圳市首次采取查封、扣押强制措施制止违法排污行为。
针对新区主要空气质量问题,该局开展了光明蓝大气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建筑工地扬尘监管、餐饮油烟排放控制和工业备用发电机治理5个专项行动,促进了大气质量的改善。围绕茅洲河流域的重点行业、重点问题,该局部署开展了工业污染源专项整治、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整治等5个专项行动,加大对流域工业企业的监管力度,不断改善茅洲河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