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推荐广东省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技工院校,市属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广东省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人社部门要根据文件要求,广泛遴选对象,认真审核把关《广东省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所填内容及佐证材料。
二、市属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直接向市人社局推荐申报。其他单位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地区县人社部门推荐申报,由区县人社部门统一向市人社部门申报。
三、申报材料包括《广东省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原件及佐证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无违法、违规和违纪等不良记录承诺书。
四、推荐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请于2021年3月8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培训教育科,联系人:林岳冲,联系电话:88***5067。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推荐广东省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