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汕头市公安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市公安局设30个职能科室,列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4个。分别为:市公安局本部、市公安局金平分局、市公安局龙湖分局、市公安局濠江分局。
汕头市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相应的对策;负责本市公安机关承担的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协调对危害国内安全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预防和打击各种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完成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汕头市公安系统共有财拨人员4958人(市局本部2615人,金平分局1265人,龙湖分局7***人,濠江分局314人),其中:行政机关在职人数3926人(市局本部2014人,金平分局953人,龙湖分局680人,濠江分局279人),离退休人员1032人(市局本部601人,金平分局312人,龙湖分局84人,濠江分局35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政法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飓风2016”专项打击行动、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创文强管”、“四项建设”及公安改革等工作,全市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新提升,有力地维护了我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较好地实现“平安汕头”工作目标。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115849.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432.50万元,其他收入7416.99万元。实际财政拨款收入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2765.89万元,原因是2016年落实警衔调标增资政策而增加人员经费拨款以及当年度的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公安专项经费陆续转拨到位。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121978.9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3356.42万元,原因是落实警衔调标增资政策而年度增加的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公安业务专项工作随着国民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增加了资金投入。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1193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6266.03万元,原因是落实警衔调标增资政策而增加支出,增加公安业务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75899.33万元,占62.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962.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231.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66.3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338.***万元;项目支出决算46079.67万元,占37.8%,主要支出项目有公安装备购置及维护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拘押收教场所管理经费、公安业务办案经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辅警人员经费、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经费等。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2860.76万元,比上年减少320.0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管理,规范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单位出国团组数为0个、 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没有安排出国。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84.79万元,比上年减少315.92万元,原因是自全市实行公车改革制度以来,我局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加强车辆管理。主要包括:(1)报废0辆、更新购置3辆(特种用车),购置费支出244.55万元,平均每辆81.52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895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2540.24万元,平均每辆2.84万元。
3.公务接待批次543批,人数8024人,公务接待费支出75.97万元,比上年减少4.15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规模和数量。主要用于相关部门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中按规定发生的接待费用。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49.89万元,比2015年减少925.92万元,降低14.75%,原因是2016年度财政预算批复的日常公用经费人均保障标准同比2015年有较大幅度地降低,同时,我局也采取措施压缩运行经费开支。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2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66.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21.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42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89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3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73辆、其他用车18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4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9台(套)。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我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工作部署和省、市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要求,对部分选取的项目能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总结和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三、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等01-08表)
相关***:
***2-2: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公开01-08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