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关于印发龙华新区2016年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幼儿园:
现将《龙华新区2016年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6年4月5日
龙华新区2016年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实施方案
为促进新区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大力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继续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扩充幼儿园学位的通知》(深教〔2016〕48号)、《深圳市龙华新区普惠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为扎实推进2016年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统筹领导和组织协调,成立新区2016年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高红(新区公共事业局副局长)
副组长:谌叶春(新区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新区教育督导室、公共事业局教育科、公共事业局计财基建科、公共事业局安全管理科、新区教育管理办公室、相关幼儿园负责人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及名额
1.申报范围。新区通过深圳市规范化幼儿园验收或以上等级督导验收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
2.遴选办法。新区教育管理办公室根据相关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及其转为普惠性幼儿园的意愿,做好动员、组织申报。结合幼儿园所属社区类型规划普惠性幼儿园布点,尽量保障公办园或普惠性幼儿园覆盖到每一个社区。在同一社区有多所符合普惠性幼儿园条件或申报名额超过本年度申报名额的,运用竞争机制,选择优质价廉的优先入选普惠性幼儿园。普惠幼儿园遴选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3.申报名额。根据新区现有幼儿园数量及普惠园分布,2016年新区普惠性幼儿园申报名额为12所。
(二)申报条件
1.规范安全办学
(1)证照齐全,依法完成办学手续;
(2)通过规范化及以上等级督导评估;
(3)一年内无区级以上(含区级)通报批评或处罚,上一年年度检查合格;
(4)申报之日前一年以来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5)在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定规模内招生。
2.收费合理稳定
(1)收费项目符合政府有关规定,无乱收费行为;
(2)保教费标准不高于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限价标准,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保持稳定。
3.坚持科学保教
(1)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作息时间,做到动静交替;
(2)教育教学环境创设丰富合理、能满足幼儿获取经验的需要;
(3)教育教学内容及组织形式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需要,自觉抵制小学化倾向。
4.依法聘用教职工
(1)依法与所有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教师聘用合同);
(2)教职工配备标准符合政府有关规定;
(3)教师持证率、学历达标率、年流动率符合相应督导评估要求。
5.保障教职工待遇
(1)教职工工资总额占当年保教费收入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政府产权幼儿园该比例达到50%以上;
(2)教师个人工资最低工资不低于政府公布的当年全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
(3)依法为教职工足额购买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6.管理规范运行正常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机构健全,运转正常;
(2)保教费收入全部存入单位基本账户;
(3)委托银行代发教职工薪酬;
(4)财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依法依规进行年度财务审计;
(5)园舍建筑和设备设施使用率、完好率高,能定期更新。
三、申报认定程序
2016年普惠性幼儿园申报认定日程统一安排如下,各单位要严格遵照执行,逾期不受理。
(一)申报(4-5月)。按照自愿原则,幼儿园对照《龙华新区普惠性幼儿园认定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查整改,办学董事会在《方案》幼儿园董事会意见栏签署自愿申报的意见后,向新区教育管理办公室提交《方案》及根据自查情况制定的整改工作方案(含整改情况汇报)。
(二)初评(6月1日-8日)。新区教育管理办公室根据布局需求及各幼儿园办园情况,组织人员对申报园按《方案》要求进行初步核查认定,根据认定结果初步确定普惠性幼儿园申报名单。
(三)复评(6月27日-7月1日)。由新区教育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普惠性幼儿园进行复评,确定是否符合认定条件,认定评估组在《方案》区认定组意见栏签署符合申报条件,报新区公共事业局审核的意见。
(四)整改(7月4日-8月28日)。经认定符合申报条件的幼儿园对照复评中发现的问题做进一步整改。
(五)审核(8月29日-9月2日)。由新区教育管理办公室对经过区专家组认定评估的幼儿园进行审核,并在《方案》区教育管理部门意见栏签署同意申报普惠性幼儿园的意见,并报公共事业局审核。
(六)公示(9月5-9日)。对经过新区公共事业局审核通过的普惠性幼儿园,在龙华教育在线网站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七)承诺(9月12日-16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幼儿园法人代表签署《普惠性幼儿园办学承诺书》。
(八)授牌(10月)。签署办学承诺书后,由新区公共事业局统一授牌,并向市教育备案。
五、奖励性补助标准
以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班级数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对普惠性幼儿园给予奖励性补助,所需经费从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中列支。
六、奖励性补助经费使用要求
(一)奖励性补助经费用于提高教职工待遇、教职工培训、改善办园条件和提升保教质量。不得用于清偿债务、回报举办者、支付捐款、支付房租、赞助投资、罚款等。新区教育管理办公室将加强对奖励性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管工作,定期组织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二)对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幼儿园,经查实,由新区教育管理办公室予以通报批评,取消申报资格,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不按规定使用奖励性补助经费的幼儿园,由新区教育管理办公室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下一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是新区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优质发展的根本保障,是构建保基本、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本质要求,对于进一步提升新区学前教育科学健康发展水平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指标体系内容全面,量化、硬性指标多,对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各幼儿园要树立全局观念,切实落实本方案要求,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确保按时高质完成本年度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年度目标。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各幼儿园要根据普惠性幼儿园考核指标体系和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任务目标,建立工作责任制,全面、认真、细致地落实各项工作,做到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联系人:教育管理办公室叶婷婷,联系电话:23336299
***:1. 龙华新区普惠性幼儿园量化认定方案(试行).doc
2. 龙华新区普惠性幼儿园认定资料目录.doc
3. 普惠性幼儿园办学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