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宝安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与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6年8月1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宝安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政务网站(http://www.baoan.gov.cn/jzb/)可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宝安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地址:宝安区政府大楼430室,邮编:518100,电话:0755-29998197)。
一、概述
2016年,区集体资产办认真执行《条例》有关规定,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意识,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设立区集体资产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集体资产办主任担任组长,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综合信息部、监督管理部、规划发展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二是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等作了梳理,并配备信息管理专职人员,承办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作。
(二)明确责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经严格审查后对外公开。
(三)打造平台,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除了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外,于10-12月在宝安日报推出“社区经济专刊”,设置“政策解读”、“资管观察”等栏目,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信息,全方位关注宝安区集体资产监管和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于2016年底筹划建立政务网站和“宝安社区经济”微信公众号,发布动态消息,通过掌握线上阅读量及评论反馈等信息,有效掌握关注热点及舆情掌控。建立QQ工作群、微信群,实时有效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传播,有效发挥区集体资产办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
(四)积极开展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通过培训加实操的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使区集体资产办的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区集体资产办公开政府信息61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5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信息6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区集体资产办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关于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与减免情况
2016年,区集体资产办接收和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0件。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未发生针对区集体资产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2016年,区集体资产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从目前来看,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仍有些薄弱,区集体资产办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仍需不断增强公开意识、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主动性,走到群众中去。面对群众接受信息的渠道多样化的现状,区集体资产办拟采取以下措施积极应对:一是强化责任意识,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二是深化制度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继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自身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利用互联网技术多维度宣传推广政府公开信息,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查询率,形成公众广泛参与的新局面。
宝安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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