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栏港经济区登革热防控工作的通知
珠港办〔2014〕9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栏港经济区
登革热防控工作的通知
南水镇、平沙镇,各有关部门:
自今年我市登革热疫情发生以来,我区高度重视,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全区上下全力以赴做好防控工作,成效显著,截至目前,我区暂无登革热疫情报告。鉴于我市仍处于疫情高发期,疫情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登革热防控工作,根据省市登革热防控工作会议及市、区领导指示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登革热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登革热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经研究,决定对区登革热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芦晓凤(区党委、区管委会)
常务副组长:侯广军(区管委会)
副 组 长:黄亚东(区管委会)
姜学勇(区管委会)
王晨辉(区管委会)
成 员:李益平(区党政办公室)
冯伟忠(区党群工作部)
张 戈(区产业发展局)
姚明生(区建设局)
黄书凌(区社会工作局)
黄 芸(区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局)
刘高路(区统筹发展局)
陈少忠(区财金事务局)
李东红(南水镇)
彭一江(平沙镇)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我区登革热疫情的应急处置和防控工作,按照《珠海市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启动相关应急响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局(爱卫办),组长由黄芸兼任,成员由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统筹发展局、产业发展局、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局、建设局、社会工作局分管领导及辖区医疗机构负责人组成。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爱国卫生、督导检查、信息报送等工作。
各镇各部门要相应建立健全登革热防制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本地本系统登革热防制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明确职责分工
(一)南水镇、平沙镇
各镇政府是所辖区域登革热预防控制工作的组织者和执行者,职责如下:
1.负责统筹协调本辖区开展爱国卫生行动,清理卫生死角,清除积水,做好防蚊灭蚊工作,消除室内外白纹伊蚊孳生地,确保达到蚊媒控制标准。防控工作要覆盖本辖区各村(居)联社、机团单位、住宅小区、公共地带、工地等。
2.根据不同时期和不同情况的防治需求,宣传登革热防控科普知识和具体措施要求,发动群众全面参与。
3.疫情发生时,立即组织由卫生、爱卫、宣传、教育、城建、村(居)委、社区、社会消杀公司等部门或单位组成的登革热疫情处理专业队伍,根据市、区提出的疫情控制意见开展疫点处置工作。
(二)区党政办公室
负责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落实区领导指示要求,对各镇各部门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三)区党群工作部
1.负责开展预防控制登革热宣传工作,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全区“消灭蚊子,预防登革热”的预防知识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使群众自觉参与防治登革热行动。
2.组织和发动党员、青年志愿队伍,加强社会宣传,参与环境整治灭蚊行动。
(四)区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局、区爱卫办
1.制定登革热疫情预防控制方案,检查、指导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评估疫情控制效果。
2.开展登革热蚊媒监测。及时分析疫情形势和监测信息,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策略、技术措施和方案,并评价防治效果。
3.加强对登革热预防与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举办登革热防制技术、防蚊灭蚊技术培训班。
4.组建疫情处置队伍。疫情发生时,组织平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水卫生院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处置工作。
5.组织做好病人救治工作。各医疗单位发现疑似登革热病例,要立即电话报告当地防疫机构,同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收治登革热病人的医院要做好防蚊灭蚊工作,防止院内感染。做好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努力减少死亡病例。
6.积极发动群众和机团单位大力开展以灭蚊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指导督促检查各镇、各单位落实防蚊灭蚊措施。
7.组织开展卫生镇村督导检查,查找问题、跟进整改。
(五)区建设局
1.加强建筑工地的环境卫生管理。督促指导建筑工地开展预防登革热科普知识宣传工作。监督检查建筑工地灭蚊和清除蚊虫孳生地的工作。重点检查生活区防蚊灭蚊措施落实(包括药物灭蚊、宿舍挂蚊帐等)、积水清理、卫生死角整治等,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
2.组织实施市政设施及公园的防蚊灭蚊工作,清理公园、广场、花圃、苗圃的垃圾,清除废弃和闲置的积水容器,落实水池、水景、沟渠等积水防蚊措施,提升公园环境卫生水平。
3.加强环境清扫及垃圾的清运工作,及时清除地面积水及各类积水容器。
(六)区社会工作局
1.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校园防蚊灭蚊工作,开展校园环境整治,清除蚊虫孳生地。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其整改。
2.组织开展师生员工预防登革热健康教育,通过一堂课、板报、家校通短讯等多种形式,提高教职员工和学生的防蚊意识,掌握登革热预防知识,并发动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灭蚊统一行动。
3.督促学校关注师生健康情况。校医或卫生兼职人员、班主任要及时了解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缺勤情况和原因,发现可疑病例或师生多人发热等情况应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七)区统筹发展局
1.负责督导检查区内各企业登革热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各企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定期清理卫生死角,清除积水,做好防蚊灭蚊工作。长假复工前组织企业对厂区、宿舍进行全面灭蚊并清除蚊虫孳生地工作。
2.做好对区内各企业预防登革热知识宣传工作,普及登革热防制知识,增强预防为主的自我防护意识和人人自觉参与的责任意识。
3.加强对特殊行业待用和废弃盆罐、轮胎等方面的管理,严禁其露天堆放。
(八)区产业发展局
1.督促指导旅游景点、酒店开展防蚊灭蚊、环境整治,清除蚊虫孳生地。
2.督促指导景区、酒店开展预防登革热健康教育,提高员工和游客防控意识。
3.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其整改。
(九)区财金事务局
负责落实防控工作经费,确保及时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各部门要将登革热疫情防控工作作为近期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成立登革热疫情防控组织机构,迅速动员,认真部署,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反应迅速、信息畅通的工作机制。
(二)认真落实、加强督查。各镇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和分工认真落实登革热防控各项工作,确保人员、设备、药品、措施等到位。要点面结合、按责任区域、职能管理全方位实施,各镇各部门要对重点单位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开展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强联动、及时报告。各镇各部门在防控工作期间要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应急协作,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疫情信息、工作动态、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区建立“高栏防控微信群”,各镇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关注群内信息。各镇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天下午3时前将本镇本部门防控工作进展情况报区登革热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吴文伟,联系电话:7265259)。
四、强化督导检查
为确保防控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区对镇和镇对村(居)及部门对管辖单位的层级检查,区级由区党政办、区爱卫办联合组织实施督导,各镇、各部门要自行组织督导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督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完成任务情况:孳生地控制有调查,统一行动有计划、有行动,专业队伍能按时行动,并有完整的记录,规定的宣传咨询活动具体落实,同时抽查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面的相关资料。
(二)内外环境灭蚊效果:检查布雷图指数,外环境孳生地标准间指数控制的自我评价资料,并进行现场抽查。
(三)群众投诉及专项检查时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整改情况:对群众投诉的处理有登记,处理率达100%,整改率不低于95%;一时解决不了的复杂问题要说明理由,制定相关整改措施,并继续***整改。
(四)用药规范:药物必须"三证"齐全,过期药物不得使用,对库存的过期药械要进行集中规范处理,不得污染环境,并作好登记。下发的药物进、出库及用处记录清楚,无违规使用现象。
(五)信息报告:撰写工作动态、信息快报、总结报告等,组织开展信息发布和健康宣教等工作情况。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