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所执法公示
一、机构设置
本所为市发展与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内设5个科:综合科、价格检查科、收费检查科、市场与反垄断科、价格监测与鉴证科。受珠海市发展与改革局委托实施价格行政执法。
二、执法职能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价格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协助主管部门实施价格行政执法;协助主管部门实施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调查和处理价格投诉举报,参与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的立案检查处理;根据省价格主管部门授权,协助主管部门实施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反价格垄断工作,对涉嫌价格垄断行为实施调查。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一)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二)案件处罚程序:
1、立案,出具检查通知书;
2、调查取证,形成案件调查报告;
3、案审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4、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依申请组织听证;
5、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工作时限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直接受理的价格举报件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超过60日;上级机关交办的投诉举报件,60日办结。
信访事项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超过30日。
六、办公电话
0759-2265750
七、办公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