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山厦地区法定图则石芽岭地区法定图则和沙背坜地区法定图则局部调整公示的公告
热心参与规划,共建美好家园!
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规定,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定于2012年5月15日至2012年5月29日进行法定图则地块调整公示,具体如下:
一、深圳市龙岗103-01&02号片区[山厦地区]法定图则12-04、12-05、12-06、12-07号地块调整;“
二、深圳市龙岗101-03号片区[石芽岭地区]法定图则02-17号地块调整;
三、深圳市龙岗号片区202-08&T2&203-T5 [沙背坜地区]法定图则01-15号地块调整。
本次展示分为集中展示和网上展示两种方式。
集中展示地点:
1、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一楼大厅。
3、平湖街道办事处、布吉街道办事处、坪地街道办事处。
网上展示地址:
可登陆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规划展示”专栏对展示内容进行浏览,并提出相关意见。网址:http://www.szpl.gov.cn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上述规划项目有意见,可在展示地点或者展示网站领取或“公众意见征询表”,填完意见后可寄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72),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或“法定图则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或直接在网站上填写并提交。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0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详见:http://www.szpl.gov.cn/xxgk/tzgg/csghgg/201205/t20120514_74529.htm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