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督查组对我市开展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和行政执法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10月12至13日,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苗雨副局长带队的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和行政执法督查组一行4人,在省安全监管局刘建清处长的陪同下来我市检查相关工作,督查组听取了我市安监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和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对香洲区部分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和检查,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和行政执法督查组认为我市安监部门工作扎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和行政执法一系列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普法和行政执法相关工作。一是领导重视,落实了普法经费,措施到位,强化了目标责任;地方法规立法工作有进展,推动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加强安监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加强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建设,强化执法责任落实和过错追究,严格落实事故责任追究,落实了事故预防措施。三是严格执法,提高了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建立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依法许可科学流程;规范了执法行为,依法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全市安监执法系统自成立以来,保持了行政执法“零投诉”和“零诉讼”记录。通过开展安监系统“五五”普法和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了安监人员知法、懂法、用法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为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