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珠海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第四批入孵项目的通知
珠海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由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位于香洲区紫荆路323号(香洲汽车总站斜对面),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可容纳创业项目团队80个。主要任务是引导和扶持大学生带项目和团队到园区创业,并带动更多的人实现就业,培养大学生创业带头人。现启动第四批入驻项目征集工作。
一、入孵对象
在本市创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的国内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领取毕业证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本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以及本市其他创业扶持对象。
二、入孵条件
(一)创业项目属于电子商务、软件外包及开发、工业设计与模具开发、网络工程和系统集成、通信数码技术、文化创意产品、动漫游艺与数字媒体设计制作、电子信息技术、企业管理战略设计与实施、现代物流、环境保护、医疗健康、会展服务、创业咨询服务等范畴。
(二)具有较成熟的创业项目计划书,项目具有一定的孵化培育潜力;具有保证营运的资金或可行的融资方案,以及实施项目的人才队伍。
(三)法定代表人或符合入孵对象范围的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在创办的企业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或投资额的30%。
(四)注册登记时间在3年内(含未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无知识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并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
(五)遵守创业园的管理制度,同意承担相关支出费用。
三、申请材料
(一)《珠海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第四批项目入驻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在校大学生提供所在学校证明)和本人1寸近照2张;创业团队核心成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拟入驻人员花名册(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毕业院校和专业、从事岗位、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创业项目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
(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章程复印件(已办理工商注册者提供),以及其他相关证书(如专利证书、特色产品认定证书、荣誉证书等)。
(五)介绍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的相关资料,完整的项目发展构想以及相应的阶段性成果等资料。
(六)其他相关资料。
四、入孵期限和扶持政策
入孵项目孵化期最长不超过2年。为入驻项目免费提供办公场地,配备基本办公设施,具备通讯、网络等通讯条件,提供安保、公共卫生、文件资料收发及其他约定的服务。同时,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事务代理、项目评估、落实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市场拓展、融资对接等“一站式”公共创业服务。
五、时间安排
(一)报名。从即日起受理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9月30日。
(二)评审。10月上旬举办专家评审会,经评审获准入孵项目办理入园手续。
联系电话:0756—2125770、2125796
电子邮箱:zhcyy2014@sina.com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323号大学生创业孵化园
***:1.珠海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第四批项目入驻申请书
2.珠海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孵化项目商业计划书编制参考提纲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