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调整松岗中心地区东片法定图则0813地块规划开发强度的公示
深圳市富比伦科技有限公司来文申请提高A418-0466宗地开发强度,利用宗地内空地进行扩建,其申请的具体内容为将容积率由2.5提高至4.0。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A418-0466宗地位于宝安区松岗大道与树边坑路交汇处西北侧,用地面积2***13.21平方米;位于已批的[松岗中心地区东片]法定图则08-13地块内,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2.5。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通过对其自身用地条件、周边道路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能力等的综合分析,最终核定A418-0466宗地的容积率为3.5。
(二)开发强度提高后,须配套建设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新增建筑的首层架空层),以提升厂区的生活配套服务能力。
(三)用地方须无偿贡献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的产业用房。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广深公路42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大道与树边坑路交汇处
5.网址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http://ba.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5年7月18日至2015年8月16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以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规划设计科(邮编518101),并请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联系人:张工 电话:27815917 传真:27800591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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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岗中心地区东片]法定图则08-13地块规划开发强度调整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