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印发建筑物防风防汛物业管理工作指引试行一保人身二保建筑三保设备
近两年珠海连续遭遇强台风,多个临海小区地下车库遭海水倒灌,造成业主损失。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珠海市建筑物防风防汛物业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指导和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应对包括水浸和海水倒灌在内的各类灾害的预防、善后和应急保障。
小区物业要成立建筑物
防风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监管科相关人士6月4日介绍说,目前全市有将近2000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总计500多家。该工作指引出台,对提升物业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技能、避免和减轻台风暴雨等灾害给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积极作用。
《珠海市建筑物防风防汛物业管理工作指引》明确,物业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的工作原则。
物业服务企业及各项目管理处应分别成立建筑物防风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制订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开展相关的抢险或实施救援工作,及时向社会、政府相关机构报告情况,请求必要的支援。
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汛期前对建筑物各类配套设施设备和抢险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排除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最大限度保证台风暴雨灾害发生时的正常使用。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可用于公共区域应急维修
工作指引要求,建筑物防风防汛物业管理工作遵循“一保人身、二保建筑、三保设备”的原则,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台风暴雨造成的损失。
此外,在应急保障资金方面,该工作指引明确,对已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建筑物项目,公共区域需要应急维修的,业主委员会、物权人/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均可以凭应急维修工程项目说明、维修工程施工方案,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并同时报告辖区居民委员会。
尚未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建筑物项目,公共区域需应急维修的,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筹集维修费用;无业委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向居委会、街道办等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后,筹措资金后修复。
对防御处置水浸和海水倒灌
专门做出具体指引
工作指引还规定了台风、暴雨期间物业小区应急处置分类,包括电梯困人、突发停电、燃气泄漏、 盗窃和破坏事件、火灾以及山体滑坡等。
不少珠海市民对近两年台风灾害中地下车库海水倒灌仍然心有余悸。对此,该工作指引专门开辟章节对水浸和海水倒灌的防御和处置做了具体指引,明确:发生水浸时,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抢险突击队,负责装填运送沙包; 在地库出入口处加装挡水板,台风暴雨来临前要垒砌沙包墙并派人看护; 保护一切因水浸后易遭损坏的重要公共设施,如电梯及电力系统;发现有水浸入电梯井、强弱电井,应及时通知电梯工和电工关闭电梯、 切断电源,迅速处理电井房水浸问题。
针对海水倒灌,工作指引专门要求临海建筑项目,物业服务企业应现场监控潜在险情,及时向业主通报;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情况,备有一定数量的排水设备供紧急情况时调用。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