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落实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十项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落实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十项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13日
深圳市落实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十项措施
2012年初,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启动新一轮绿化广东努力建设现代大林业的战略部署。同年7月4日,我市召开了全市绿化工作会议,印发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的意见》(深发〔2012〕10号)。
2013年8月29日,省委、省政府召开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工作会议,印发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粤发〔2013〕11号)。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我市计划利用8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提升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形成生态良好、景观优美、特色鲜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绿化环境格局。至2020年,全市森林面积增加800公顷,森林蓄积量增加100万立方米,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增加10000公顷,建成各类公园1000个以上,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为确保上述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以下十项措施。
一、加强城市生态控制与保护
修编深圳市绿地系统规划,启动全市绿化资源普查工作,形成绿化资源动态监察机制。实施“生态红线”管理战略,依法加大对占用、盗伐、毁坏林地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守已划定的974平方公里基本生态控制线。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火体系,强化装备队伍,开展森林消防设施规划和森林防火监控体系建设。推进野生动物救护和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建立和完善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宣传,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世界湿地日”、“国际多样性日”等科普教育活动。
二、推进区域绿地和生态廊道建设
认真落实珠三角城市群森林绿地体系、道路林带与绿道网生态体系、沿海防护林生态安全体系等三大森林生态体系由我市具体承担的建设任务。以城市大型绿廊、道路廊道、绿道网、河流水系廊道为网络骨架,以区域绿地为面,实现区域绿地、生态廊道和城市绿地的无缝对接,构建多层次、多功能、点线面相结合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重点推进关键生态节点的修复工作,推进“四带六廊”生态安全体系建设。推进梧桐山、平湖东区、三洲田—坝光等区域绿地的保护与建设,推进大鹏半岛、铁岗—石岩、田头山等自然保护区的划定与建设,进一步开展红树林恢复工程,维护滩涂红树林的生态环境。全面完成并持续提升采石场整治复绿。
三、高质量建设生态景观林带
2014年底前全市建成461公里共8000公顷生态景观林带,提前两年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建立长效的生态景观林带投资效益管理及监督机制,督促各相关单位尤其是各高速公路、铁路运营等企业主动做好管理线范围内生态景观林带的长期管理和养护工作,做到苗木有人***管理、有养护档案记录、有监督检查核实,确保栽好、管好。力争到2017年全市生态景观林带全部成带,基本形成“结构优、景观美、功能强、效益高”的生态景观廊道。通过精心抚育、细心管理,到2020年建成林相一流的生态景观林带。
四、加快打造公园之城
编制深圳市公园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13—2020),有序推进自然公园(含森林公园、郊野公园、湿地公园)、城市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三级公园体系建设,分期分批建设南湾等15个森林(郊野)公园、福田红树林等8个湿地公园、大梅沙等5个滨海公园;结合城市开发建设进程,实施综合公园规划布局预控,优先推进新兴居住密集区域、近期重点建设地区的综合公园与社区公园建设,建成城市综合公园200个以上,儿童公园、纪念园等专类公园20个以上,社区公园800个以上,基本实现公园500米服务半径全覆盖的目标。推动公园绿地与绿道及其他公共空间的结合,构建网络化、系统化的公园绿地空间体系,通过2条省立绿道、2条滨海风情线、1条城市活力线、3条滨河休闲线、16条山海风光线组成的“四横八纵十六环”组团—网络绿道结构,串联全市1000多个各类公园和历史文化资源。
五、创造深圳质量的绿色品牌
完善《深圳市绿化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进一步提高全市绿化规划和建设的质量,以绿化工作的“深圳质量”,精心打造并维护绿化工作的深圳品牌。开展精品公园建设工程,将莲花山、深圳湾等12家综合公园建成不同特色花卉主题的城市品牌公园;各区结合自身的地域特色,建设安托山、大运公园等10个区属五星级精品综合公园。以主干道为重点,建设道路绿化精品工程,加强交通渠化岛、口岸及重要公共场所等景观节点的管养,全面深入推进绿地清洁行动,形成生态良好、景观优美、特色鲜明的深圳道路绿化风格与特征。
六、积极发展立体绿化
拓展绿化发展空间,构建立体化的城市绿化格局,力争到2020年城市中心区屋顶绿化率达到5%,城市非中心区屋顶绿化率达到1.5%。2014年底前制定深圳市立体绿化发展规划(2014—2020),出台立体绿化建设管理规范,制订立体绿化建设促进办法。公用设施、公共建筑在规划设计阶段考虑屋顶绿化等立体绿化设计。开展立体绿化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城市更新单元、城市中心区和居住密集区域的屋顶绿化、垂直面绿化、悬挂绿化建设及改造。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市政公用设施时,其上盖尽可能恢复绿化或建设公园绿地。
七、推进绿化工作科技创新与对外交流
加强与市外、国外知名院校和公园、植物园的技术合作及交流。积极筹办第19届国际植物学大会。研究、探索与香港共建米埔—福田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和梧桐山—红花岭生态廊道的可行性,积极推动粤港澳《共建优质生活圈专项规划》的实施。建设深圳绿化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夯实深圳绿化科技创新基础。实施绿化科技创新联合行动计划,组织仙湖植物园等科研单位实施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在兰花种质资源保护、苏铁迁地保育等传统优势领域取得新进展。积极推进珍稀濒危植物保护繁育基地和 “深圳市市花簕杜鹃创新繁育基地”建设。以全国林业碳汇计量与监测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和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为契机,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深圳市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
八、以建设节约型绿化为目标提升管理效能
充分挖掘我市生态资源的特色和亮点,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优化城市树种结构,大力使用成本低、适应性强、地域特色鲜明的乡土树种,提高植物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机能。坚持“师法自然”原则,合理控制绿化栽植密度,做到林相疏密有致。在绿化规划、设计、施工和养护上,充分考虑节地、节水、节能和节材等因素。加大对绿化资源再生循环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园林绿化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加快中水管网系统的规划建设,在成片土地开发及市政道路建设时,先期开展雨洪收集的技术应用。强化城市绿化在低冲击示范区建设的作用,提高城市绿地对城区强降雨的吸收和滞缓效能,提升城市应对极端天气的能力。
九、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城市绿化提升行动
充分发挥绿委、共青团、妇联等单位以及风景园林协会等行业协会的作用,进一步拓宽义务植树的载体,丰富义务植树的内涵,鼓励、提倡市民和企业认养古树、种植纪念树、营建纪念林。积极扶持和规范行业协会等中介服务组织,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绿化龙头企业及企业集群,鼓励优质绿化企业参与深圳绿谷光明花海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花卉苗木新品种交易市场建设。继续支持东部华侨城、青青世界等企业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倡导家庭和企事业单位开展阳台绿化、窗台悬挂绿化和屋顶绿化,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阳台、窗台绿化活动,营造全社会爱绿护绿的氛围。
十、建立完善绿化工作保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落实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保障绿化资金投入,创新市、区、街道三级城市绿化管理模式,实现社会多元投入、统一长效管理的社区公园建设管理模式。将绿化提升行动完成情况和绿地资源管理纳入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和有关单位的绩效考核范畴,定期对绿化建设工作绩效进行评价与反馈。广泛宣传发动,使植绿、爱绿、护绿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绿化建设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