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安委办主任刘琨同志带队对新湖办事处宏峰行化工(深圳)有限公司绿田胶水厂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暗访
5月3日下午, 新区安委办主任刘琨同志带队,对新湖办事处宏峰行化工(深圳)有限公司绿田胶水厂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暗访,检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
主要检查:1.对甲乙丙类液体仓库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进行检查2.对甲类仓库安全设施设备(浓度报警装置、强排风装置、消除静电装置、防爆线路等)进行了检查3.对成品仓中,安全用电,高处作业等进行了检查4.各原料仓MSDS (安全技术说明书)、进出库记录、温湿度等进行了仔细核对5.对于安监及辖区网格日常检查中,开出的执法记录等进行了专项检查,暂未发现明显的安全隐患。
提出几点要求:一、要求企业继续加强原料仓库、生产车间的通风设施建设;二、要加强对职业卫生的防护,要求企业加强落实企业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自我防护意识;三、加强企业安全日常管理,时时刻刻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四、建立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制度,使全体员工具有安全意识并熟悉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