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番禺辖区水域禁止载运危险货物
自2014年1月30日00:00时起至2月6日24:00时,进出辖区内河水域的船舶禁止船舶载运剧毒品和MARPOL73/78公约附则Ⅱ定义的X类散装有毒液体物质。
当前正值大风寒潮季节,为确保春运期间水上交通安全,海事部门规定以上时间段为春节期间船舶运输危险货物重点管制期。需在重点管制期内载运散装液化气、散装液体化学品、散装油类的国际航行船舶应于1月30日前办妥危险货物进出港申报手续。装有自动识别系统(AIS)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正确录入本航次所载货物的信息资料(货物种类、数量),装卸作业前将作业时间、货物种类、数量、特性及应急措施向海事部门报备。
海事部门同时提醒船方,除了为保障居民生活、交通所需的液化气、汽油、柴油、煤油外,其他有毒、易燃危险货物、爆炸品尽量避免在重点管制期间装运。另外提醒通过水路出行的旅客严禁携带或夹带危险品乘船。不得在船上燃放烟花炮竹、焚烧香烛等物品,防止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海事部门将24小时轮流值班,严格监管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保障春运期间辖区水上平安。
(番禺海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