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社保中心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医疗保险关系延续
为充分保障本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的医疗保险待遇,区社保中心依托15分钟医保经办服务圈,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优化经办服务,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医疗保险关系延续。
目前,高校毕业生可通过三种方式延续自己的医疗保险关系:一是毕业即就业,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职工医保;二是毕业后灵活就业,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即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三是毕业后未就业的,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区社保中心为高校毕业生能够及时延续参保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路径。一是现场备案,大厅经办窗口、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可现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二是网上备案,可通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由用人单位为本单位新入职高校毕业生办理网上参保备案或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行申请办理参保登记。
下一步,区社保中心将继续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少环节、加强宣传、优化服务,切实保障好高校毕业生的医保待遇,让医保服务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