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东站地区管委办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东站地区管委办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3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天河区政府东站地区管委办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州天河区人民政府东站地区管委办网站(http://xxgk.thnet.gov.cn/TH77/index.shtml)。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东站地区管委办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火车东站大楼西侧公安城管楼,邮编:510610,电话:020-87557305))。
一、概 述
2018年,天河区东站地区管委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
二是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三是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了详尽解读。同时我办安排人员参加了区政务办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会议,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五是根据天河区政府网站工作要求,我办指定专人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我办天河区信息网网站相关信息栏目的内容维护、更新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东站地区管委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1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6条;3.动态类信息23条;4.财政预决算信息6条;7.其他信息1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东站地区管委办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本区人民政府东站地区管委办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东站地区管委办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0宗。
本区人民政府东站地区管委办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 0宗。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广州市天河区东站地区管委办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效率有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工作效能。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