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巡察整改深化成果运用海珠区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海珠区委坚持政治巡察定位,不断探索创新巡察工作方法路径,通过“六抓”和“四推动一保障”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取得良好成效。
“六抓”推动巡察整改落实
一是健全制度抓整改。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海珠区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工作办法》《海珠区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工作的实施办法》等制度,从巡察反馈通报、巡察整改责任、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公开和督查督办等方面,细化整改要求,规范“如何整改”“如何监督整改”。二是压实责任抓整改。建立巡察整改政治监督机制,以“四责协同”责任体系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区领导责任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的日常监督责任。三是***督办抓整改。一方面,加强点人点事***督办,认真整理区委书记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时提出的重点问题和具体线索,建立“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机制并进行督办,确保及时整改、限时办结;另一方面,加强日常整改督查督办,明确区委巡察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组、被巡察单位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区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工作内容和纪律要求,共“督”齐“促”整改落实。四是集体约谈抓整改。针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进度较慢或巡察发现问题较突出等情况,区委高度重视,要求开展集体约谈提醒。如,针对村、社“两委”换届专项巡察和经济联合社党组织巡察“回头看”发现的问题,要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直接约谈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街道和联社党组织书记、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压实整改责任。五是通报曝光抓整改。针对巡察整改打折扣、不落实和巡察发现具有普遍性问题、突出问题等典型,区纪委监委及时在全区通报曝光,并抄送区一级班子领导,既加强警示教育,又倒逼责任落实。今年春节前后,在对疫情防控头等大事开展的专项巡察中共发出3份通报,震慑作用明显。六是专项检查抓整改。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及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等有关职能部门派员组成区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检查组,从已完成巡察整改的党组织中抽取12个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整改落实。
“四推动一保障”深化巡察成果运用
一是推动未巡先改。如将市、区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清单印发给区属各单位党组织,要求对照清单自查自纠,做到未巡先查、即知即改;同时,将上述清单提供给巡察组参考,在巡察进驻时着重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未巡先改和对上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举一反三检视查找上轮巡察以来新出现的问题。二是推动专项治理。如推动村社清理整治超长期合同158宗,为联社增加集体收入7000余万元;推动开展村社集体物业税收综合治理,整治违规设置“账外账”,查补税费及滞纳金9300余万元;整治“白条账”522条,涉及金额507万元;推动全区拆除违法建设1000余万平方米,整改违法用地126宗15万平方米,兑现城市更新项目留用地指标2386亩,完成全区24个老旧小区的微改以及对区直管房105栋危房解危任务,通过点、线、面的问题整治,提升了基层的治理效能。三是推动实践创新。如推动监察职能向经济联合社延伸,从全区选派正科级干部担任经济联合社监察站站长,实现对经济联合社行使公权力人员的有效监督。四是推动国企改革。如区委区政府根据巡察机构的专题报告,研究并部署开展对区属国资公司的整合重组,推进理顺有关体制机制、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从源头防范国企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五是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如在去年底开展的村、社换届风气专项巡察中,有关街道和部门反映,本次村、社换届是风气最正、群众信访量最少、换届最顺利的一次。今年春节前后开展的疫情防控专项巡察,进一步压实了“六方责任”,确保了春节期间防控工作有力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