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文化馆廉洁文化小品剧本采购招标公告
为认真落实《广州市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推选、学习、宣传广州好家风典型,结合实际创作廉洁文化题材文艺作品,广州市海珠区文化馆现向社会公开采购小品剧本,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文化馆廉洁文化小品剧本采购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文化馆
联系人:申先生,联系电话:020-34268872
投诉受理机构: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机关纪委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0-34269537
三、项目要求:
(一)原创小品剧本,时长15-20分钟。
(二)剧本应该能够宣传广州好家风典型,展现海珠廉洁文化,具有现实主义意义和较高艺术水准。
四、项目预算控制价:人民币8万元,超出8万元为无效报价。
五、项目期限: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
六、报名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的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二)作者应具备一定的戏剧创作经验,曾在全国、省级戏剧比赛中获奖的优先考虑。
(三)企业法人、股东有相同人员或业务关联关系的各投标人不能同时投标。
(四)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且报价响应应包括所有招标内容等。未能实质性响应项目需求的,或者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表述含糊不清、不确切、有歧义,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伪造、变造证明材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七、评审方法: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价格、技术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最终综合评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最终中标人。
(二)资格审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或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须按***提供资料)
八、应标时间及要求:
项目公示时间(含本日):2020年10月21日-10月26日
报名应标日期(含本日):2020年10月26日
报名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请投标人于10月26日将应标文件(包括报价、剧本及资质证明材料等,剧本可以故事梗概、场景设置、人物设置等提纲形式提交)一式两份送海珠区文化馆综合部(联系人:张舜萍,电话:34269706)。
九、其它:
(一)作品一旦被采用,著作权归招标单位所有。
(二)本公告在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aizhu.gov.cn)的“通知公告”栏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本项目具体事宜由广州市海珠区文化馆负责解释。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小品)
广州市海珠区文化馆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