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份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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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4日发表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揭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揭东县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雅园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 揭市环验 | 2014-6-4 | 通过 | 揭东县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揭东县炮台镇竞智路 |
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届满。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广东省环保厅或揭阳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
公告单位:揭阳市环境保护局 | ||||||
地址:揭阳市区莲花大道以东、临江北路以北揭阳环保大楼 | ||||||
联系电话:0663-8768741 | ||||||
2014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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