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市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和监督下,我市政府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系列***精神,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为着力点,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加快。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突出抓依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推进。
一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考评工作。为做好迎接省考评的准备工作,根据《揭阳市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揭府办明电〔2016〕4号)工作安排,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制局)牵头,会同各成员单位,分成4个考评组在全市开展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工作。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内容包括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行政监督、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依法行政保障8个方面,考评对象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共49个单位,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结果在全市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每个被考评对象存在的问题,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被考评对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有力促进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在2015年度全省依法行政考评中我市获得良好等次,并取得了新突破,排名列全省21个地级市第9位。二是科学谋划,认真研究我市贯彻落实《纲要》及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具体意见。市法制局起草了《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广泛征求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管委会)、部门、专家、法律顾问、社会公众和省法制办的意见后,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三是强化学习,切实提高落实《纲要》的责任意识。2016年10月,市政府按照年初制订的常务会议学法计划,专题组织学习《纲要》,邀请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宋儒亮进行专题辅导。陈东市长在会上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纲要》,进一步提升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思维,在法律框架之下依法施政,要将法治的思维贯穿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全过程,促进各项工作,全力推动揭阳振兴发展。
(二)突出抓简政放权,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清理规范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确保市直部门没有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的事项,没有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现象,大大减轻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负担,释放市场活力,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公布了《揭阳市第二批清理规范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涉及市直12个单位的57个中介服务事项(国土资源局9项、安全监管局7项、城乡规划局2项、海洋渔业局3项、交通运输局3项、金融工作局13项、林业局1项、民政局6项、气象局4项、人防办4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项、环境保护局2项),其中取消6项,由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中介服务14项,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35项。通过清理规范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营造了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了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稳步实施机构改革。建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整合农业行政执法职责。一方面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整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和主体,将原分散在市农业部门有关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涉及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责,统一交由市农业局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切实减少多头执法的现象。另一方面创新执法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明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通过健全农业综合执法联动机制、协调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规范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农业执法责任制建设,切实提高监管能力,进一步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促进我市农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制订《揭阳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将分散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内设机构、行政执法队伍、事业单位中的劳动用工、劳动标准、就业、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劳务派遣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职能交由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统一承担。该方案已经省批准并已印发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各县(市、区)已按时保质顺利完成改革工作。
(三)突出抓政务环境优化,不断加快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扎实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市政务服务中心设施配套日益完善,服务功能不断优化,办事效率有效提升,取得良好的建设成效,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办事群众和办事企业广泛好评。2016年,政务服务大厅共受理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19万件;网上办事大厅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近4万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各类交易项目320宗,交易额435亿元;12345热线平台热线电话接电13万多个;行政效能投诉方面有效投诉为零。实体办事大厅事项办理“一家门”搞定。目前,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行政审批事项562项、单位48个,设置固定窗口93个,群众进“一家门”即可办成事,不必来回奔走。市政务服务中心还设立市公安交警支队、社保基金管理局分中心,2个分中心行政审批等事项办结率达98%。优质高效的服务,源自于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体制机制保障。该中心制定71项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操作流程(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方面),出台了绩效考核和岗位竞赛、政务服务体系督查工作意见等10多个基础性、关键性文件。在服务大厅设置170个音频、视频监控,见证窗口服务过程,采用人脸识别系统管理考勤,严格日常巡查,公开服务信息和监督电话,畅通多种投诉渠道,深入了解服务情况,汇聚民智改进服务。为便民高效服务群众,该中心还积极推行全程代办、延时办理、预约办理、***服务、绿色通道等特色服务,落实“双减半”办事制度。特别是坚持于周六上午提供加班服务,首开我省政务服务先河。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方面,2016年,按照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要求,我市在原有基础上整合揭西、惠来、普宁和揭东4个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新的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大量事项让群众“零跑动”。市、县两级网上办事大厅进驻单位305个,进驻事项2932项。其中进驻市级网上办事大厅有55个单位,进驻审批、服务事项702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827%、上网办理率748%、网上办结率596%,零次跑动率17%,大量事项足不出户就能办成。2016年,网上办事大厅还开发了手机版应用,可通过手机办事的服务事项247项,并开通手机版公积金查询功能。网上办事大厅还建设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探索办事信息主动推送、办事材料重复使用方式,努力实现与实体大厅优势互补。12345热线“一号对外”畅通咨询投诉举报渠道。自12345热线开通以来,市政务服务中心12345热线平台服务群众的作用逐渐明显,知晓度不断提高,开启了政府倾听市民呼声的新“窗口”,成为了市民与政府“互动”的有效平台。目前,该热线平台共纳入61个单位,整合热线36条,除110、119、120等报警电话和应急电话外,实现了“一号对外”,市民只要拨打一个号码,便可以咨询、投诉、举报。平台通过建立***回访机制,确保群众咨询投诉举报的问题有结果、有回音。除了高效处理市民诉求之外,热线平台还不断探索,拓宽诉求渠道,开启了“互联网+”模式,全面上线“12345”微信、微博、网页、手机APP等应用,为市民提供更加全面、高效、便捷的服务。2016年共受理微信业务单248件,办结203件,办结率858%。市政务服务中心以“便民、高效、阳光、温馨”的服务宗旨,全面实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营造务实、高效、优质的政务环境,努力打造便民利民亲民的形象窗口。
(四)突出抓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积极推进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揭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并由市法制局牵头组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在市政府聘请2名常年法律顾问基础上,2016年7月,向社会公开选聘了中山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教授周林彬和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法学教授宋儒亮2名博士作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基本构建起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的服务体系,为市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支持。
(五)突出抓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
我市获得立法权后,根据开展立法的相关工作要求,市法制局认真履行立法职能,着手开展涉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事项的政府立法相关准备工作。一是落实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揭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是我市确定的第一个地方性法规,为确保立法质量,并依程序做好审查,市政府常务会已讨论议通过该条例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二是推进政府立法工作。制定了《揭阳市人民政府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2016年6月30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首部政府规章正式出台。同时,为推进政府立法工作,2016年8月,市法制局举办了由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分管领导和负责法制工作负责人参加的揭阳市政府立法专题辅导讲座,邀请省法制办经济法制处李燕梅处长作立法专题辅导,切实提高我市政府立法水平和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实现了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并重,严格把好审查、清理和公布“三道关”。2016年,市政府制订规章1件,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公告1件,通告4件;审查地方性法规草案1件,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10件。
(六)突出抓层级监督,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加强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严格执行《揭阳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市法制局共登记重大行政处罚案件83件。继续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市法制局对市卫生计生局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增强裁量标准的可操作性,规范市卫生计生局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
(七)突出抓机制创新,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
2016年,我市进一步畅通渠道,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严格执行“三集中”新查理机制,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2016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8件。同时,认真学习贯彻《广东省行政复议案件庭审办法(试行)》,建设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庭和行政复议调解室,并配备相应的庭审设备,为行政复议开庭审理提供场所物质保障。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做好19件市政府涉诉行政案件答复、出庭应诉等工作。
(八)突出抓依法防范,不断增强社会矛盾化解能力。
深入开展信访和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市委书记、市长等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轮流到市信访局接访一次,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半个月接访群众一次,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市、县(市、区)部门负责同志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乡镇、场(街道)领导班子成员随时接待群众来访。全市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大接访已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全市市、县(市、区)两级领导干部共接访群众925批次4608人次,其中市级领导干部接访群众429批次1321人次,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地化解。
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推进法治教育入课程。通过法制宣传日、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讲座、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在学校和家庭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切实增强青少年的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并将法治教育列入中小学必修课程。二是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力抓好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三务”公开制度,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和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全面启用镇、村联动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三是积极搭建基层法律服务平台。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全市1624个村(社区)都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村(社区)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引导村(社区)民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使村政村务依法进行,村(社区)民法律意识明显提高,知法守法、依法办事。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市也清醒地看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个别地方和部门依法行政意识不够强,部分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还不高,公民整体法治意识薄弱;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执法过程中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情况仍时有发生等。这些突出问题,迫切要求我市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17年,我市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纲要》为动力,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一)着力推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市场开放公开、企业自主决策、政府权责清晰的市场准入管理新体制,并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应用进程。
(二)着力推进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执行《揭阳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和《揭阳市人民政府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2017年立法计划相关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力度,严格把好法律关,着力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坚持立、改、废、释相结合,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工作。
(三)着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贯彻实施《揭阳市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继续完善法律顾问团队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为决策提供强有力的决策参考意见,有效防范和减少重大决策中的风险。推动乡镇政府健全政府法律顾问机制。加快成立揭阳市仲裁机构,发挥仲裁机构在民商事仲裁案件中的作用,为揭阳打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法制服务。
(四)着力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围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要求,继续完善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贯彻实施《揭阳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行政执法信息化、公开化上下功夫,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五)着力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行“阳光复议”,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案审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开庭审理、案情分析等制度。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加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及时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六)着力完善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建立常态化的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推动各地、各部门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工作,加强审计监督,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和相关信息。
(七)着力推进依法行政考评。贯彻落实《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提出的43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对依法行政考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迎接省政府每年度对我市依法行政考评的准备工作,并开展好全市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实现考评工作的常态化,以评促建,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