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预算编制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及同比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
***1: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2: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3:屏山县2020年预算公开套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省、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发送县政府的文电。研究县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督促检查县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 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和政府网站建设。
(六) 组织办理涉及县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工作。
(七) 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及时向上级政府报送有关信息。
(八) 承担县政府目标制定、监控、考核等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专项工作的***检查。
(九) 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承办人民防空相关事务。
(十) 做好行政事务和后勤工作,为县政府领导提供好服务。
(十一) 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文电收发、登记、分办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公文的核稿、运转、印制等工作;负责密码电报的分办、传阅、管理;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机要、保密、档案、印鉴管理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全体会、经济形势分析会以及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性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各股室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内部事务和各股室之间的工作联系以及对外工作联系;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的筹备、纪要撰写、议定事项督办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研究股。负责组织或参与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负责对全县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查和研究,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和意见;负责对全县政府系统调研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各单位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负责收集、汇总、上报重点调研课题,承担屏山政务调研的编辑工作;负责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转办、答复和督办工作,审查责任部门起草的市以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文稿,总结县政府系统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工作情况;承担县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县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会务组织、纪要起草等工作;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承担县政府部分重要文件、报告、讲话的起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行政效能股。负责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办理及情况***;做好县政府领导参会的会议记录,传达会议决定和文件要求,参与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并收集相关信息,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供领导参考。***乡镇、县级部门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围绕县政府的重点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反馈。
(四)文秘一股。主要联系服务县长,办理相关文电、会务,负责相关督查调研工作;统筹文秘一股、文秘二股、文秘三股、文秘四股工作,负责县政府全体会、经济形势分析会以及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性重要会议、专题会议的文稿起草工作;协助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总结和各领导综合性讲话、汇报材料;负责对全县行政机关公文提供业务指导;负责编写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大事记、综合性年鉴以及县政府领导执政实录;协助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协助做好县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县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会务组织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文秘二股。主要联系服务常务副县长和一名副县长,办理相关文电、会务,负责相关督查调研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文秘三股。主要联系服务两名副县长,办理相关文电、会务,负责相关督查调研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文秘四股。主要联系服务两名副县长,办理相关文电、会务,负责相关督查调研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政务信息公开股。负责指导全县政务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牵头负责全县政务信息采编、报送、考核工作,承担中、省、市、县下达的政务信息任务;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协同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和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规范;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督查调研和考核评议;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人事监察股。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精神文明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协助派驻纪检组相关工作。
(十)财务股。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的账务处理,参与财务决算,编制会计报表等;审核各类原始凭证,制作记账凭证;妥善保管各类票据,准确开具各类原始凭证,对凭证编制符合财务核算原则负责;负责原始凭证按月装订成册;负责职工工资发放,税费代缴;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和费用报销手续,做到准确无误;负责每月盘存现金,保证现金账实相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后勤保障股。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协助办公室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县政府办公室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物资采购及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工作;参与处置发生在县政府机关的群众集体上访以及其他突发事件;承办县政府领导的服务事务和有关接待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机关党委。负责本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三、挂靠单位
(一)机关事务中心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机关事务工作的法规政策,拟定订全县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对乡镇政府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
2.贯彻执行省、市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政策,制定县级机关后勤事务工作的具体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县处级交流干部后勤保障服务标准;负责对县级各部门后勤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3.拟订全县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的编制核定、配备管理、更新处置工作;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用地房产、办公用房日常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对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共资产进行评估、处置。
4.负责县级公共机构节能能源管理工作。制定公共机构节能的有关制度、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节约能源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①后勤服务股。拟定全县机关事务管理的工作规划、指导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对乡镇政府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协助做好县政府全体会、经济形势分析会以及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性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县政府大型活动的联络服务、公务接待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②车辆管理股。拟定全县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的编制核定、配备管理、更新处置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负责政府办公室使用公车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③资产管理股。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用地、房产、办公用房日常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对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共资产进行评估、处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④公共机构节能股。负责县级公共机关节能能源管理工作;制定公共机构节能的有关制度、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节约能源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政府信息中心。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督查调研和考核评议;指导全县政府信息协同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和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规范;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规划、建设、管理和内容维护;统筹、指导、监督政府网站建设,制定政府网站的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和考核;负责研究拟定县本级电子政务发展战略,编制电子政务中长期规划、专项计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统筹、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协调、推动各部门对全县统一电子政务系统的开发利用和专业应用;负责县级电子政务项目的规划、管理和审核,研究拟订电子政务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县政府信息技术平台、县政府信息中心机房运行管理和维护;负责指导全县政府网上办公平台的使用、管理、维护和培训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数字证书申领、更新和注销工作。
四、机构设置情况
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挂靠人民防空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个(机关事务中心 县政府信息中心)。在编在职人员42人,(其中行政25人,事业17人)。财政补助人员4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75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5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23万元,国防支出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与上年预算总体比较情况及说明
年度、科目 | 一般公共服务 | 国防支出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卫生健康支出 | 住房保障支出 | 公共安全支出 |
2019 | 693 | 30 | 71 | 32 | 42 | 10 |
2020 | 623 | 20 | 46 | 26 | 39 | |
增减 | -70 | -10 | -25 | -6 | -3 | -10 |
2020年预算总体比上年有所减少,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把原政府办下属政务中心人员及职能职责整体划转到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局、把挂靠的县法制办、县应急办职能职责分别划县司法局与县应急管理局。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机关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6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挂靠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①行政运行285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基本支出225万元日常工作运转60万元。
②事业运行119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97万元,日常工作运转22万元。
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8万元。主要有保障行政中心办公楼正常运转的维修维护费、保障公务用车运行的运行费及管理费、政府行政效能建设经费、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接待正厅级以下来屏人员公务接待费、县政府各类会议费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机关及挂靠事业单位机关按照规定缴纳的机关养老保险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挂靠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9万元,用于机关及挂靠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国防支出20万元,用于县级及乡镇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情况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82.4万元,其中党建经费5万元、法制建设经费1万元、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1.5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7万元、培训费3万元、工会经费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在年初定额预算机关的公务费中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屏山县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94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96万元,固定资产8265万元。
本单位办公用房面积30804平方米,原值7701万元。
公务车编制数17辆,在用车辆17辆,原值400万元。
七、重点绩效评价、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年初预算8个项目,具体为:县人防办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行政效能建设和重点工作督查、无纸化平台专项、政务信息公开专项、会议专项、公务接待专项、行政中心大楼运行维护、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及同比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年初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在项目预算中依据往年公务接待任务预算本年机关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正厅级以下来屏考察调研的公务接待任务。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在年初预算中预算机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公务出行,公务接待及各类会议需要。
(四)三公经费增加减少情况。
年度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2019 | 0 | 15 | 108 |
2020 | 0 | 15 | 63 |
增减 | 0 | 0 | -45 |
公务接待费与上年一致,运行中继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接待次数、人数及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减少45万元,减少2019年机关事务办公务车卫星定位管理工作经费。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费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包括从同级政府其他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从上级或下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等。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7.利息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9.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政务公开审批(项):反映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审批方面的支出。
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1. 国防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国防动员(款)反映国防动员方面的支出。
人民防空(项):反映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项):反映为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反映政府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政府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水利建设移民支出(项):反映水利工程建设移民,拆迁等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及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分
***: 1.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2.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3.屏山县2020年预算公开套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