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国家统计调查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关于评选表彰陕西国家统计调查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531号)精神,经我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陕西国家调查系统各级调查队,按照条件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经陕西国家统计调查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国家统计局商洛调查队等11个单位及内设机构为陕西国家统计调查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工业调查处主任科员薛宏艳等48名同志为陕西国家统计调查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详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自公示之日起,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在上述时间内向陕西国家统计调查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63913590、029-63915218。电子邮箱:shuangxian_nbs@sina.cn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大院30号楼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大院陕西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邮编:710006
***:1.陕西国家统计调查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2.陕西国家统计调查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名单
陕西国家统计调查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