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及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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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03日发表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太原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太原市人民政府第80号令)和《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并政办综〔2021〕35号),我区对2020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为:7件继续有效、5件废止(见***)。
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五年,列入废止目录的文件不再执行。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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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统计表.docx
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统计表.docx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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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12:59:5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