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民政府关于上罗镇韩平等4户村民占用土地的批复
上罗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韩平等4户村民修建住房占用土地的申报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同意韩平在田家村六社原宅基地170.20平方米使用范围内原基改建住房占用建设用地120.00平方米。
2、同意李泽容在民主村六社原宅基地169.80平方米使用范围内原基改建住房占用建设用地150.00平方米。
3、同意黄万举在新联村二社原宅基地199.24平方米使用范围内原基改建住房占用建设用地120.00平方米。
4、同意黄芝才在新联村二社原宅基地120.00平方米使用范围内原基改建住房占用建设用地120.00平方米。。
占地户完清手续后,由国土资源局派人会同镇、村、社干部按批准面积和规划建房地点现场核实划拨,在颁发《建设用地许可证》后方能动工(六个月内有效),村民新房建成一月内,应拆除的旧宅基地必须拆除还耕。用地、复垦验收合格后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珙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