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法律援助中心推行法律援助权利义务告知书制度
随着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法律援助的覆盖面越来越广,党和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充分保护受援人的合法权利。西充县法律援助中心推出一项规范化管理的新举措向每一位受援人发放《法律援助受援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告知书》是根据《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对受援人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的一次性告知。告知受援人享有无偿获得法律服务;投诉、要求更换办理援助案件的援助人员;要求终止援助等5项权利及其在受援过程中应当承担提供证明、协助办案等3项义务。
该制度兼有法律援助事务公开和服务质量监督的双重作用。一方面使受援人充分理解自己的权利,监督办案人员是否尽职尽责和违反规定,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使受援人清楚自己的义务,从而主动配合办案人员的工作,避免出现受援人得到法律援助后,对案件撒手不管等情况。同时更大程度上地宣传和诠释了法律援助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