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6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26日-2017年6月30日。
电话:0817-6263850
地址:阆中市七里新区巴都大道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关于2017年6月26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顺通驾校”项目 |
“顺通驾校”项目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顺通驾校”项目
建设内容:主要内容为汽车驾驶员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占地70000.05 m2,总建筑面积2840m2:主体工程有:考场、大车训练场、小车训练场、考试中心1栋、侯考室1栋。大车训练场包括坡道、侧方、桩考、限宽门、连续障碍、直角转弯、起伏路、窄路调头、曲线行驶等,小车训练场包括直角转弯、坡道起步、单边桥、倒车入库、侧方停车等:环保工程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及绿化等;公用工程有:办公大楼1栋(包括员工办公室、会议室、多媒体室等)、学员宿舍1栋、食堂1栋、停车场;辅助工程工程有: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等;环保工程有:隔油设施、油烟净化装置、污水处理系统、垃圾收集点、绿化等。本项目内不设洗车、维修、喷漆等设施,所有车辆均在外洗车、加气和维修。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占总投资的2.05%。
建设单位:阆中顺通汽车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阆中市江南街道办事处龙潭村七、八社(马家坝)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占总投资的2.05%。
验收监测单位:阆中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废气治理措施:厂内种植各种花草。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所产生的废水经管网收集进入污水预处理池集中处理后,在城市污水管网未覆盖前应定期抽出运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城市污水管网覆盖之后排入城市污水主管网,所有废水严禁排入嘉陵江和白溪濠。
3、噪声治理措施:训练场地内禁止鸣笛,应选择低噪设备,采取合理减噪措施,厂区落实了绿化面积,有效降低了机械噪声的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规定分类集中,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类废物去向。严禁将固废倾倒入嘉陵江和白溪濠。生活垃圾严格日产日清,并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收集纳入城市垃圾清运系统。
三、验收监测结果
1、验收监测期间:经监测,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验收监测期间:废气监测结果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废水用于周围农田施肥,不外排入白溪壕,不会对白溪壕造成影响。
5、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收集纳入城市垃圾清运系统。
四、文件档案及环保机构情况
经验收组现场检查,该项目的环保制度健全,落实了环保管理人员,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验收监测资料等环保验收文件及材料符合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要求,并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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